佳木斯/黑龙江-2018-11-27 00:00:00
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驻农垦总局国土资源局直属佳南分局车辆第二次挂牌转让公告(江淮*********)
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驻农垦总局国土资源局直属佳南分局车辆第二次挂牌转让公告
(实物资产)
佳公资交产字[****]***号
一、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序号 | 产权持有单位 | 车辆牌号 | 车辆名称及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数量(台) | 购置日期 | 已行驶里程 (公里) | 转让底价(元) | 竞买保证金(元) | 增价幅度(元) |
* | 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驻农垦总局国土资源局直属佳南分局 | 黑****** | 江淮********* |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 | ****年*月 | ***** | ***** | **** | ****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标的转让方:佳木斯市财政局
*.交易行为批准方:依据黑车改办[****]**号文件
*.资产评估情况:经佳木斯翔实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年* 月**日为评估基准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正常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交易须知
(一)本次挂牌交易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交易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
*、意向受让方必须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将保证金存入“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指定账户并办理意向受让申请手续。如保证金未在规定期限内到达“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指定账户或未办理意向受让申请手续,则该意向受让方不具备受让资格。
*、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个工作日)截止后 * 个工作日内,到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个工作日内签订转让合同,并交齐车辆转让全款。否则,视同自动放弃,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转让合同、交纳全款收据与市车改办进行车辆交接,并签订车辆交接单。
*、竞得人自行负责车辆提取,并承担车辆提取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和安全问题。
(三)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转让标的按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转让标的的行驶公里、出厂日期、申请日期等参数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不作调整。
*、转让标的车辆号牌在变更过户时由相关管理机构收回,重新发放新号牌。 *、转让车辆的部分证件缺失或没有办理的,转让车辆成交后,没有的证件由受让方自行补办,补办证件所需缴纳的任何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转让车辆仅保证在车辆目前登记注册地更名过户。能否异地落户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查询核实。转让成交后,如果不能异地落户,车辆不退。 *、意向受让方务必在办理意向受让申请手续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的数量、质量等并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
*、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并办理意向受让申请手续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标的现况及标的全部瑕疵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
*、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申请人须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使用数字证书登陆“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四)申请人须于****年**月*日**时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竞买申请,并在****年**月*日**时**分前通过交易平台查看是否获得竞买资格。
申请文件包括:
*.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以下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申请书;
(*)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
(*)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以下原件扫描件:
(*)申请书;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获得竞买资格后,须于****年**月*日**时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交纳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给定的账户。
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服务大厅——下载中心”《文件费及保证金缴纳——新版》
(五)以上标的挂牌时间:
****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公告终止
(七)公告媒体名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佳木斯市政务信息网(国有产权交易板块)(****://***.***.***.**)、三江晚报
四、交易流程
(一)申请人使用数字证书登陆“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权益类”,选择交易标的,下载挂牌交易文件——在线提交竞买资格申请文件——获得竞买资格后交纳竞买保证金——在预定的出价时间按照交易规则在线出价。
(二)报价规则
*.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公告中约定的增价幅度。
*.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在挂牌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挂牌时间截止时,如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电子竞价环节,限时竞价时间,江淮***********月*日**时**分竞价时限为***秒,倒计时开始后,即可继续出价;如没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阶段最高出价者即为竞得人。
*.本次交易最高出价不低于底价的,成交;最高价格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三)申请人对挂牌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挂牌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 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
联系人:张智电话: ************
(四)申请人如需现场查看标的物,须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期间通过电话进行预约。
看样联系人: 于晓峰 联系电话:***********
标的物查看地点:标的所在地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挂牌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二)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可在竞买结束后在线申请退回。
(三)竞得人受让标的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交纳足额成交价款后*个工作日内退还。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三)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需在约定时间前到达约定地点签订《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确认书》对转让方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挂牌人改变挂牌结果的,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转让方应当在挂牌开始前终止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相关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挂牌公正性的;
*.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五)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转让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合同的。
(六)挂牌成交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
(七)转让涉及的税费由受让方负责。
(八)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附件:*、资产评估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