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罗河镇人民政府垃圾桶和人力板车采购
2017-08-29
安徽/合肥
中标结果
庐江县罗河镇人民政府垃圾桶和人力板车采购
合肥/安徽-2017-08-29 00:00:00

庐江县罗河镇人民政府垃圾桶和人力板车采购中标公告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庐江县罗河镇人民政府垃圾桶和人力板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一洁环卫设施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全椒路**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拾捌万叁仟元(¥******.**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庞正荣,卢正学,夏玉荣,马志香,刘胜荣

招标(采购)人名称:庐江县罗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庐江县罗河镇罗河社区

联系人:梅松林

联系方式:***********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号(庐江县政府大院内行政服务综合楼*区)

项目负责人:邢应凤 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庐江县政府大院内行政服务综合楼*区,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联系人:徐河,联系电话:*************【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附件:招标正文.*** 附件:公示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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