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安然燃气器具有限责任公司事故通风系统定点供应商中标(成交)公示
2023-01-12
安徽/合肥
中标结果
合肥安然燃气器具有限责任公司事故通风系统定点供应商中标(成交)公示
安徽/合肥-2023-01-12 00:00:00

合肥安然燃气器具有限责任公司事故通风系统定点供应商中标(成交)公示

发布日期:**********浏览量:

合肥安然燃气器具有限责任公司事故通风系统定点供应商(项目编号:**************)公开招标,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中标(成交)候选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预中标(成交)候选人一:合肥科安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价格:******

预中标(成交)候选人二:合肥联信电源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价格:******元

公示期:*******日至***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企管法务部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燃气大厦****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纪委提出投诉。投诉材料递交地址:合肥燃气大厦***室,联系电话:*************

若公示期内无质疑投诉被查实,本公示中的中标(成交)候选人自动转为中标(成交)人。

注: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日

企业微信客服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