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2025-06-11 00:00:00
招拍挂详情
项目名称: | ****年鄂城区“莲”特色产业发展示范试点项目改扩建工程产生可利用废旧材料处置 |
项目编号: | *************** |
发布时间: | ********** **:** |
公示信息类型: | 招拍挂公告 |
内容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年鄂城区“莲”特色产业发展示范试点项目改扩建工程产生可利用废旧材料处置 |
转让单价 |
*.****万元/吨 |
挂牌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资产概述 |
本转让标的为鄂州市鄂城区国控产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年鄂城区“莲”特色产业发展示范试点项目改扩建工程产生可利用废旧材料处置。 |
标的所在地 |
湖北省 * 鄂州市 |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重大事项披露 |
*、本转让标的为鄂州市鄂城区国控产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年鄂城区“莲”特色产业发展示范试点项目改扩建工程产生可利用废旧材料处置。三种废料评估单价分别为:水泥混泥土废料*元/吨,水稳层废料**元/吨,沥青混泥土废料**.**元/吨,本次挂牌的三种工程废料捆绑处置,以水泥混泥土废料的评估单价*元/吨挂牌,各意向方须承诺:如水泥混泥土废料以协议方式成交,则水稳层废料以评估单价**元/吨、沥青混泥土废料以评估单价**.**元/吨分别乘以双方签字确认的过磅重量计算成交总额一并受让结算;如水泥混泥土废料最终以竞价的方式成交,则水稳层废料、沥青混泥土废料的成交单价按水泥混泥土废料成交价涨幅比例同比增加(例如水泥混泥土废料挂牌价*元/吨,竞价之后成交价为*.*元,涨幅**%,则与此相应,水稳层废料的成交单价上涨**%,为**.*元/吨,沥青混泥土废料成交单价上涨**%,为**.***元/吨,以此类推),以三种废料最终成交单价乘以交易双方签字确认的过磅总重量计算成交总额一并受让结算,结算时多退少补。 *、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应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本次标的是以现状转让,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保管、移交、拆除、装卸、运输、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本转让标的查勘时间为工作时间,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提前预约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联系人周先生***********。 |
标的资产信息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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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状态 |
其他 |
其他说明信息 |
****年鄂城区“莲”特色产业发展示范试点项目改扩建工程产生可利用废旧材料处置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挂牌起始日期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约定工作日为周期延长信息披露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价款交纳说明 |
一次性付款要求:受让方被确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预付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费*.*万元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鄂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当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和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由转让方委托湖北多元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书》(鄂多元评报字【****】第*****号)中的全部内容不持任何异议。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前 |
保证金交纳说明 |
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产权”——【个人中心】——【资金管理(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产权”——【个人中心】——【资金管理(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鄂州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鄂州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鄂州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 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④意向受让方在通过协议或网络竞价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相关承诺与事实不符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联系人姓名 |
周先生 |
联系人电话 |
*********** |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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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鄂州市鄂城区国控产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资产评估情况
估值机构 |
湖北多元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估值依据类别 |
评估报告 |
核准或备案 |
核准 |
核准或备案机构名称 |
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政府 |
核准(备案)日期 |
********** |
评估基准日 |
********** |
评估值(万元) |
业务无法提供 |
单价评估值 |
*.****万元/吨 |
公示附件 |
项目工程量暂估表向交易机构查取 |
交易机构 |
鄂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周年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