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恒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国市教育体育局(招标人名称)委托拟对宁国市****年度城南学校改善提升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计划工期:**日历天,招标控制价为******.**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择服务单位。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须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类)证书。
请你单位于****年 *月 **日 ** 时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 时**分,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安徽恒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宁国市青龙西路金山维也纳﹒名郡*幢****室,联系方式:***********]领取招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 月 **日 **时**分,地点为安徽恒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国分公司。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项目编号:******************
宁国市教育体育局 安徽恒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