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 长沙经开区原山河智能一厂*厂房钢结构厂房修缮工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 )的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长沙经开区原山河智能一厂*厂房钢结构厂房修缮工程 (*)工程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 (*)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工程内容:原山河智能一厂*厂房工程位于湖南省长沙县漓湘中路**号,轴线长****,宽***.**地上一层,建筑面积*****㎡结构形式为单层多屋脊多跨门式钢架结构,标准柱距**,主要跨度为**~***,檐口结构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工程承包范围:长沙经开区原山河智能一厂*厂房钢结构厂房修缮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施工图纸包含的施工项为准。
长沙经开区原山河智能一厂*厂房钢结构厂房修缮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施工图纸包含的施工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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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元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黄宇 法定代表人: 崔岳红 委托代理人: 胡舟 委托代理人: 袁庚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