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沈阳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2025-05-16
辽宁/沈阳
中标结果
2025年沈阳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辽宁/沈阳-2025-05-16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年沈阳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年沈阳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号粮食大厦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年沈阳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包项目评估包组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本项任务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重要任务之一,要求时效性强,实施技术思路必须科学合理。 *.为保证项目实施的安全性和科学性,实施区域所使用的土壤调理产品必须为列入《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耕地重金属污染防治联合攻关品种与产品拟验证清单》(****年)或通过审批获得肥料登记证的产品。 *.实施项目中使用的叶面阻控剂需提供肥料登记证。 *.为保证项目有效落地和实施的安全性,技术措施所需的调理产品与低积累品种种子等物资,应于****年*月中旬前准备完成,必须满足种植需要。 *.土壤调理剂的撒施必须在*月底前完成,且同步完成翻耕,翻耕面积不少于综合治理和调控示范区实施面积的**%(种植农户无深翻意愿的除外),以保证土壤调理剂的调控效果。 *.实施区域内实现当地常规或主栽农产品在当年生长季达标生产、耕地土壤中目标污染物有效态降幅至少达到**%。 *.项目实施中,技术措施不能对实施区域主栽农产品产量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农产品种类未发生改变的,实施区域内农产品单位产量与同等条件对照相比,减产幅度小于或等于**%。因实施不当而造成当年种植作物产量减产,超过标准以上的减产部分损失由方案设计和施工建设单位各承担**%。 *.为保证技术措施有效落地,安全利用技术措施推荐建议必须于种植关键窗口期之前下发,并完成技术培训;评估点位布设方案必须于****年*月底前完成;安全利用评估样品采集与评价分析必须于****年**月底前完成;评估报告及工作台帐建立必须于****年**月底前完成。 上述技术服务内容实施过程发生的所有费用,如前期基础工作、物资购置、技术培训、现场实施、样品检测、标识牌制作与设立、方案编写、图表打印胶装以及本条中未提及到并产生的费用等,先期由技术承担单位自行解决。如不能如期完成工作任务,或影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检查,技术服务费不予以支付。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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