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2025-06-11 00:00:00
宁夏长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长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宁夏长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灵发改发〔****〕***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争取自治区、银川市及市本级配套(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天泽众德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天泽众德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室外红线内铺装工程、绿化工程、景观工程、标识标牌、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电气工程、市政给排水管网接线、场外电气外线****高压线路、景观照明工程、绿地灌溉工程、泛光照明工程等。
*.*建设地点:灵武市临河镇。
*.*计划工期:**日历天。
*.*招标范围:宁夏长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程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投标登记,且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 月 ** 日 ** 时 **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灵武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天泽众德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灵武市灵州大道**号 地 址:银川市天源财汇中心*座**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刘国成 联 系 人:张家新、韩娟、呼和巴拉、丁亚茹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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