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会主义学院教育发展中心学员宿舍楼修缮项目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重新招标)
2025-06-11
江苏/南京
招标采购
省社会主义学院教育发展中心学员宿舍楼修缮项目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重新招标)
江苏/南京-2025-06-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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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社会主义学院教育发展中心学员宿舍楼修缮项目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重新招标)

发布日期: **********
发布媒介: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来源渠道: 江苏招标*****
项目概况 省社会主义学院教育发展中心学员宿舍楼修缮项目监理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号**楼****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省社会主义学院教育发展中心学员宿舍楼修缮项目监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省社会主义学院教育发展中心学员宿舍楼修缮项目监理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开始至竣工验收后完成所有资料移交。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响应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响应人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注册的公司,无须提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要求: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注册专业为准。)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号*座****室

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请在规定的时间内至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号** 楼****室获取磋商文件。

*、线上获取。在*****://***.*****.**/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供应商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技术支持电话:**********)。费用:***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号*座****室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号*座****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标前答疑会时间和地点:

*、该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供应商如果有疑问,请将疑问于 ****年**月**日 **:**时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送至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号*座****室,并同时提供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答疑回复时间:****年 **月**日**:**前,由采购代理单位以电子邮件形式统一回复。供应商由于对磋商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采购人有权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通知所有供应商。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

*、供应商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二)磋商保证金有关事项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三)特别提醒

(一)为了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规范供应商的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供应商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获取磋商文件的磋商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诚信义务:

*、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和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各项承诺,为采购人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保守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商业秘密;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诚信义务。

(四)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发布媒介为: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南京市西康路**号

联系方式:杨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道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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