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维修改造工程EPC
2025-06-10
辽宁/朝阳
招标采购
建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维修改造工程EPC
辽宁/朝阳-2025-06-10 00:00:00
[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建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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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建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维修改造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财政局备案。招标人为建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建平县红山街道办事处富民社区行政中心**幢(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
*.工程规模:该项目占地*****.**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十二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
*.本公告共划分为*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合同估算价(万元)
资金来源
***********************
建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实行工程总承包(***)。 ①工程设计阶段包括: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等; ②施工阶段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 ③采购阶段包括:设备供应选型、采购及安装等;④其他内容包括:联合试运行、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保修等交钥匙工程。
***
****.**
财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建筑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及以上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设计专业资质)及以上并且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注册一级建筑师]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施工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联合体投标组成成员最少为*家(含)。(*)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质 量: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项目审批及施工需要;工程质量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其他要求:*.*、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要求如下:(*)***项目经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施工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四、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
*.现场投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三楼)
*.开标时间:****年**月**日 **时**分
*.保证金金额:******.**元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办理的电子担保保函。
[点此可办电子投标保函]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领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领取地点: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获取。
六、其他说明
*.*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递交到投标人指定栏目,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及未按规定时间解密,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采用远程直播开标,开标网址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投标文件必须用实体**锁或移动**数字证书生成上传;解密时限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分钟内(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登录交易系统进入所投开标项目,使用**锁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退回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资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建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聚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建平县叶柏寿街道万寿路**号
代理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营大街*****号
招标人邮编:
代理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
肖先生
代理联系人:
张宇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邮箱: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代理联系电话: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辽宁聚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签于 2025/06/10 15:28:07
辽宁聚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签于 2025/06/10 15:28:22
附件: 告知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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