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阳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增补项目施工澄清/变更公告
2025-06-10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庐阳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增补项目施工澄清/变更公告
安徽/合肥-2025-06-10 00:00:00

庐阳区****年老旧小区改造增补项目施工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答疑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庐阳区****年老旧小区改造增补项目施工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阳区****年老旧小区改造增补项目施工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

一、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修改内容

*.本招标项目前期发布的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作废,以本补疑附件中名称为《【补】发 ************** 庐阳区****年老旧小区改造增补计划.***》的文件为准,请投标人及时下载,以此为准。

二、延期内容

*.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现延期到“****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要素交易市场*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楼**号开标室;

*.原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前”,现延期到“****年**月**日**时**分前”;

*.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三、投标人疑问回复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以下业绩之一:

①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 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②单个合同中施工内容合同金额不低于**** 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

请问,我公司拟提供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 万元的老旧小区改造施工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老旧小区改造施工业绩予以认可

*.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接受联合体,请问项目经理是否可以只由成员方提供,牵头方不提供。

回复: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项目经理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招标公告及详细评审标准中要求投标人业绩、项目经理业绩。

请问:自****年*月*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业绩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业绩予以认可

*.我单位拟与*公司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项目经理用我单位的建造师,项目经理业绩用*单位的,请问是否满足评审要求?

回复:不满足,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须为拟派项目经理所有。

*.招标文件**页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奖项荣誉:投标人提供以下奖项之一: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项荣誉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优秀施工企业的; 以上任意一个奖项每提供一个得 * 分,本项最多计取 * 个奖项,满分 * 分。

请问有*个琥珀杯参建奖(机电工程)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颁发的琥珀杯予以认可。②投标人参建项目获得的奖项荣誉予以认可。若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奖项荣誉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投标人名称,须同时提供该获奖业绩对应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内容须体现投标人为参建单位。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庐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庐阳区杏林街道砀山路****

联系人:高工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

(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编:******

联系人:张工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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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次办理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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