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吕梁-2025-06-10 00:00:00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年省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康复)二次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年省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康复)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岚县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岚县北村残疾人康复中心一楼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吕梁福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吕梁市离石区马茂庄西区新汽车站背后(高龙龙自有房)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年省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康复)二次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一)托养服务对象:
拥有山西省岚县户籍,处于就业年龄段(**—**周岁),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智力残疾人、通过专业医疗机构精神科医师风险评估适宜托养的精神残疾人、重度肢体残疾人(包括同时存在智力或精神残疾的多重残疾人)。
(二)以下人员不得纳入托养服务对象:
*.由国家供养在敬老院、福利院等其它机构的。
*.已享受农村“五保”供养的。
*.在医疗、康复机构接受治疗和康复训练的。
*
服务要求:寄宿制托养及日间照料机构:受助对象主要是不能独立生活而家庭又无法给予充分照料的残疾人,且本人和家庭有托养服务需求,经评估认定适宜寄宿制托养或日间照料的无传染性疾病的残疾人。
居家托养:受助对象分散居住在家庭和社区中,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生产劳动能力弱,且本人和家庭有托养服务需求的残疾人。
服务机构于当年**月底前完成年度任务,并填写《 ****年度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转移支付残疾人托养服务
服务时间:****年**月至****年**月
服务标准:服务机构要按照《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 *****—****)有关要求,以“互联网+”为主的多种服务形式,为残疾人提供健康监测、健康咨询、基本康复和残疾预防服务;提供居家照料和管护、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运动功能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服务;提供劳动技能训练、辅助性就业服务、支持性就业服务等社会服务。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