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惠州港惠东港区碧甲7万吨级多用途码头工程(第一批)施工补遗公告
2025-06-10
广东/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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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惠州港惠东港区碧甲7万吨级多用途码头工程(第一批)施工补遗公告
广东/惠州-2025-06-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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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港惠东港区碧甲*万吨级多用途码头工程(第一批)施工补遗公告
项目澄清内容 | |||
工程编号 | 项目名称 | 惠州港惠东港区碧甲*万吨级多用途码头工程(第一批)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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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是否发布到外网: | ||
招标工程量清单 | |||
澄清标题 | 惠州港惠东港区碧甲*万吨级多用途码头工程(第一批)施工招标补遗书*号 | ||
澄清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惠州港惠东港区碧甲*万吨级多用途码头工程(第一批)施工(工程编号:惠公易建市直﹝****﹞***)于****年*月**日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截至****年*月*日,有潜在投标人在网上提出疑问,****年*月*日已以补遗书*号发布答疑;为避免歧义,现以补遗书*号进一步澄清: 提问*:招标文件***页,*.*.*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三年为****年至****年。问:若公司还未发布****年财务状况表,是否可以附****年至****年的财务状况? 答:补遗书*号已明确回复“可以”。即按广东省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年版),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为近*年。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年*月下旬,上年度财务状况一般已更新完毕,因此近*年明确为****年至****年。由于部分企业可能存在暂未发布****年度财务状况表的客观情况,根据国家发改委《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第四十七条“不得设定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以排斥、限制经营者参与投标采购活动”原则,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年至****年财务状况表,如****年度财务状况表确未发布,则允许投标人提供****年至****年财务状况表。 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变,具体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 若本补遗书所述内容与招标文件、补遗书*号有不符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本补遗书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招标人:惠东县碧甲沙湾综合码头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招标人确认函 | 已经存在文件:惠州港惠东港区碧甲*万吨级多用途码头工程(第一批)施工招标补遗书*号.***, 【点击下载】。 | ||
补充文件(多个文件,请用压缩软件之后再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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