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25-06-09 00:00:00
*********年度弋江区零星维修项目一包成交结果变更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度弋江区零星维修项目一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霆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三八街道拂晓大道与银河四路交口哈弗国际**栋****室
成交价(费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年度弋江区零星维修项目一包 施工范围:对采购人要求的各类日常零星小项目进行统一维修。工程主要内容涵盖各类屋面漏水维修,瓷砖贴补,水电维修,门窗维修,其他零星修复等,本项目为预估性零星维修项目。 施工工期(服务期):一年 项目经理:潘梅娟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皖************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鲍金华、陶建春、滕亚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号)计算,不足****元,按****元收取。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业绩:*、宿东社区小面积屋面防水维修工程项目;*、大店铺镇四铺小学食堂墙面教学楼屋面防水维修改造工程。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安徽捷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电子证书未双签。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变更原因:本项目原中标单位“安徽涛旭建设有限公司”中标后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采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安徽霆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五)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公告规定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弋江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高新区峨山路科创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长江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渡春路*号
项目联系人:陈勇
电话:***********
十、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名称:芜湖市弋江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综合科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高新区峨山路科创中心四楼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