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交易中心】茂名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富民粮库三期建设项目--建安工程施工
2025-06-09
广东/广州
中标结果
【广州交易中心】茂名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富民粮库三期建设项目--建安工程施工
广东/广州-2025-06-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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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富民粮库三期建设项目**建安工程施工
发布时间:********** 来源:本站发布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茂名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富民粮库三期建设项目**建安工程施工[项目编号:***********]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 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
* | 广东电白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广西华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贵州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
* | (主)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主)茂名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广州市恒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工期及投标保证金金额,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审标准前附表*.*.*形式评审标准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及*.*.*工期的规定。 |
** | 广西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茂名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冯小姐
- 联系电话:************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广东省茂名市西粤南路**号
- 招标人名称:茂名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日期:****年**月**日
- 附件:
茂名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富民粮库三期建设项目**建安工程施工资格后审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