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2025-03-25 00:00:00
- 索 引 号:***********************
- 发文机关:漳州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
- 生成日期:**********
- 发文字号:漳发改审〔****〕**号
- 有效性:有效
- 内容概述:南昌路、龙文南路等市政排水系统及部分排水单元雨污分流改造项目
福建漳发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南昌路、龙文南路等市政排水系统及部分排水单元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福建漳发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
三、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一)排水管网修复改造
*.龙文区排水管网*、*级缺陷点修复:针对九龙大道、龙江路等市政道路排水管线***处*、*级破损点实施修复。
*.芗城区排水管网*、*级缺陷点修复:针对西洋坪路、芝山路等市政道路排水管线***处*、*级破损点实施修复。
*.龙文南路(迎宾路-水仙大街)排水管道改造:针对龙文南路(迎宾路-水仙大街)*****排水管道改造****,混凝土路面改沥青路面*****㎡。
*.南昌路(丹霞路-龙江路)排水管网改造:针对南昌路(丹霞路-龙江路)**********排水管道改造*****,混凝土路面改沥青路面*****㎡。
*.惠民路(江滨路-胜利西路)排水管网改造:针对惠民路(江滨路-胜利西路)*****排水管道改造****,混凝土路面改沥青路面*****㎡。
(二)排水单元雨污分流改造
针对芗城、龙文区芝山支渠泵站、西桥亭泵站等*处末端截污设施收水范围未实施雨污分流改造的**个排水单元采用进行雨污分流改造。
(三)河道清淤疏浚
针对脚桶港、葫芦潭、泗州河、连科港、塔后港、浦头港支渠等市区内河实施清淤疏浚,清淤量**万******;。
(四)西院湖排涝闸站工程(二期)—西院湖排涝闸站出江通道
新建集水池**.********;***一座,两条*****钢筋混凝土管道(顶管专用管),总长度****,*****管道拍门*座。
(五)排涝泵站设备更新
更换桂林排涝泵站内*********型轴流泵*台(*台*****、*台*****),更换前池拦污栅*组,更换冷却管*组,更换******出水管,新增自动清污机*组。更换江滨排涝泵站内*号潜污泵*台(*=******/*,*=***,*=*****)、*号潜污泵*台(*=******/*,*=***,*=*****)。
(六)漳州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监测监管平台建设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漳州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国债等上级资金与市财政统筹。项目实施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五、建设期限:**个月。
六、节能减排审查意见:原则同意节能减排方案,请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节能减排措施,确保做好节能降耗工作落实。
七、招标内容: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本项目单位决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服务等采购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项目单位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项目涉及规划、公共安全、环保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控制和化解社会不稳定风险。
十、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漳政办〔****〕**号),在下一步设计及施工强化海绵城市设计,确保海绵工程举措和做法在施工中落实。
十一、项目属政府投资项目,应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委审批。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