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2025-06-09 00:00:00
省社会主义学院教育发展中心学员宿舍楼修缮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省社会主义学院教育发展中心学员宿舍楼修缮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 获取磋商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省社会主义学院教育发展中心学员宿舍楼修缮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本项目预算包含全过程造价控制的招标阶段: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含工程量清单审核)审核;‚施工阶段:基本费和驻场费;ƒ竣工结算阶段:工程结算审核基本费和效益费。
服务收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号)。
项目说明:省社会主义学院教育发展中心学员宿舍楼修缮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建安费用***.**万元。消险加固及修缮主要内容为建筑物墙体、屋面梁、楼板等实施加固;对室内地面、墙面、楼板、天棚等进行修复更换;对排水、照明、弱电、暖通、消防等公用工程进行维修;屋顶防水处理和外墙修缮。
合同履行期限:从委托合同签订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响应人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注册的公司,无须提供)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无涉密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至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前一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号*座****室
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请在规定的时间内至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号** 楼****室获取招标文件。
*、线上获取。在*****://***.*****.**/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供应商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技术支持电话:**********)。费用:***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号*座****室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号*座****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标前答疑会时间和地点:
*、该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供应商如果有疑问,请将疑问于 ****年**月**日 **:**时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送至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号*座****室,并同时提供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答疑回复时间:****年 **月**日**:**前,由采购代理单位以电子邮件形式统一回复。供应商由于对磋商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采购人有权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通知所有供应商。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
*、供应商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二)磋商保证金有关事项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三)其他说明事项:
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四)特别提醒
为了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规范供应商的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供应商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获取磋商文件的磋商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诚信义务:
*、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和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各项承诺,为采购人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保守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商业秘密;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诚信义务。
(四)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发布媒介为: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南京市西康路**号
联系方式:杨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道祥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