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前附表 序号* | 响应文件组成:正本*份;副本*份;电子版(含可编辑****版本及***盖章版本)*份 | 响应文件组成:商务技术文件正本*份,副本*份;报价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版(含可编辑****版本及***盖章版本)*份 |
* |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六)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序号* | 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版(含可编辑****版本及***盖章版本)*份。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响应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 商务技术文件(包括资格证明部分和商务技术部分)单独装订成一册,报价文件(报价部分)单独装订成一册,并提供商务技术文件正本*份,副本*份;报价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版(含可编辑****版本及***盖章版本)*份 |
* |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七)响应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序号* | 供应商应密封封装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件可一起密封)。响应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供应商各部分响应文件分别密封封装,其中商务技术文件(包括资格证明部分和商务技术部分)单独密封在一个包封里,报价文件(报价部分)单独密封在一个包封里,电子版文件单独密封在一个包封里。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文件名称(商务技术文件或报价文件或电子版文件)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四、磋商程序(二) 磋商程序序号* |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 评定成交标准); |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如有)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按采购文件约定的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分(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商务技术评分结束后,磋商小组对价格进行评议。 |
* | 格式八报价函*、提供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 | *、提供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含可编辑****版本及***盖章版本)*份; | *、提供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正本*份,副本*份;报价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版(含可编辑****版本及***盖章版本)*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