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口腔医院梅江院区增建工程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2025-06-05
天津
招标采购
天津市口腔医院梅江院区增建工程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天津-2025-06-05 00:00:00

天津市口腔医院梅江院区增建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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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备案号:******************
招标项目编号:********************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口腔医院梅江院区增建工程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津发改批复(项目)〔****〕**号、津卫规后函〔****〕***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及医院自筹解决*****.**万元 建设规模为 *****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经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天津市口腔医院梅江院区增建工程,建设规模为*****平方米,新建门诊医技住院综合楼及附属用房,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津门湖街梅江西路以东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口腔医院梅江院区增建工程医疗专项工程 招标范围: 净化区域面积约:****.**平方米,包括:净化装饰装修工程、净化给排水工程、净化通风、空调工程、净化空调水工程、净化电气工程、净化智能化工程、净化医用气体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其中装修装饰部分投资额约:***万元,智能化部分投资额约:*** 万元,机电部分投资额约:****万元,标段发包估算额****万元。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评审。
*.*
计划工期要求: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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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本项目应配备人员:(*)正项目经理*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副项目经理*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施工管理负责人*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技术管理负责人*名,应具有需具备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其他资质要求:(*)上述所有项目人员均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在评标阶段,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无效,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确认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年**月**日**时**分**秒至****年**月**日**时**分**秒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网上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秒,投标人应于当日**时**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
*、定标方式
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是。
招标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陈卫国(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紫金山路**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苏双琪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经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远明(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王衍曾 王永昌
电话:************
传真:************
日期:****年**月**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标科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陈卫国
电话:***********
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西区紫金山路**号*****
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标科
受理负责人: 杨涛、周庆瑜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西青区中北科技产业园一区*号楼(开源路与九川道交口,中北科技产业园智能大厦对面)西青市民中心四楼建设工程招标科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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