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席智能智造园项目生活垃圾清运合作单位采购询价公告 (二次公开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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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有项目实际需要公司研究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的形式选取合作服务商,提供经开区朴席智造园垃圾清运配套服务,请有意参与经营的企业,根据自身的需求报价,具体公告如下: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应具有城市垃圾清运或废旧物资回收能力具备类似业绩(****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二、参标要求

*、项目简介:经开区朴席智造园,建筑面积**.*万经初步估算,全年生活垃圾约**吨,框算价格约*****元(具体金额按实结算)。

*、服务范围: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理等 

*、招标条件要求:

投标人

个人/公司

合同期

*年

最高限价

*****元/年(含税)

车辆及其它要求

车辆荷载不小于*.*吨,清运及运输、处理过程中所有责任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须符合国家级地方城市管理、环保等相关规定。

*、需持有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等有效证件;

*、请投标人填写报价:

投标人(个人/公司)


合同期

   *    

清运费

       /车(含税)(投标人报价)

车辆及其它要求

车辆荷载不小于*.*吨,清运及运输、处理过程中所有责任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须符合国家级地方城市管理、环保等相关规定。

*、费用结算方式:按季度支付。

、招流程须知:

*、招公告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开发区分中心*国企平台发布。

*、投标人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采取限时报名的方式,报名应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审核原件)经办人员身份证件复印件(审核原件)以及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类似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报名具体日期为******日至*******日止;具体时间为上午*:**—**:**,下午*:**—*:**,报名地点设在扬州市邗江区八里镇金山路***号国控大厦*楼经开物业,逾期报名不予受理。报名前,投标人可自行对意向标段进行实地察看。

*、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年*月**日**点**分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扬州市邗江区八里镇金山路***号国控大厦*楼开标室。

三、投标人注意事项:

*、应按招标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具有城市垃圾清运或废旧物资回收能力,并且做好现场清洁防护,不得损坏现场设施,现场所有人员人身安全一律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价者得;如投标人报价相同,则以当前报价为起步价,进行二次报价。

*、如因特殊原因需调整的,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且调整后的商务条件和布局不得低于调整前的标准;

*、如在实施过程中或因特殊原因调整后,还不能达到招标人要求,则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索赔、主张权益                                                       

*、开标时间:****年*月**日**点**分

*、报名地点设在扬州市邗江区八里镇金山路***号国控大厦*楼经开物业。

*、开标地点:扬州市邗江区八里镇金山路***号国控大厦*楼开标室。

、联系方式:

联系人联系方式  陈先生 ***********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八里镇金山路***号国控大厦

特此公告!

                                      

 

 

 经开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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