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5-06-04 00:00:00
上海市长宁区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管理中心一批自动体外除颤器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上海市长宁区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管理中心一批自动体外除颤器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上海市长宁区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管理中心一批自动体外除颤器项目
预算编号:**************
预算金额(元):*******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包*********.**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市长宁区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管理中心一批自动体外除颤器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上海市长宁区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管理中心采购自动式体外除颤器(***)设备***台(单套设备+外箱价格不高于****元,价格包含税费、设备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超出的做无效标处理)。
交付期:产品交付工作须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个自然日内;产品安装应于产品交付**个自然日内完成。
免费质保期:原厂质保五年。
合同履约期限:根据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政策规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及其报价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
*)如果投标人是投标产品制造厂家,应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如果投标人是投标产品经营企业,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供应商在本市有完善的服务体系,能够提供良好的技术与服务支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年**月**日 **:**
开标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弄*号思创大厦*楼第二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结合电子采购平台的设置要求,本项目招标方将在供应商投标截止环节、发布中标公告环节查询相应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失去中标资格。”(采购项目内部编号:**********)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长宁区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管理中心
地 址:长宁区云雾山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天山路***号*号楼六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
电 话:***********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