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中-2025-06-05 00:00:00
长安银行宁强县支行新址装修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长安银行宁强县支行新址装修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年*月*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长安银行宁强县支行新址装修工程项目: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 名:陕西弘和绿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质量:合格,工 期/交货期/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个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 * 名:陕西翔盈乐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质量:合格,工 期/交货期/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个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 * 名:陕西泰达工程广告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个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弘和绿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姚博(陕************);
中标候选人(陕西翔盈乐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吴芳(陕************);
中标候选人(陕西泰达工程广告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王玮(陕************);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陕西弘和绿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陕西翔盈乐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陕西泰达工程广告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弘和绿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的评标情况: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陕西翔盈乐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陕西泰达工程广告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三中标候选人;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相关证明材料;*.*、送达的日期应当 合法有效;*.*、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 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 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号都市之门*座*层综合办公室 马超处,电话:************。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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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分行相关职能部门。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分行
地 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南团结街
联 系 人:田老师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二十一层招标一部
联 系 人: 高若翔、白国锋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