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数据流量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05
河南/漯河
招标采购
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数据流量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漯河-2025-06-05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河南/漯河-2025-06-05 00:00:00
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数据流量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机构:河南顺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
访问次数:***
项目概况 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数据流量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 | |||||||||||
*、项目名称: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数据流量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预算金额:*,***,***.**元 | |||||||||||
最高限价:*******元 | |||||||||||
|
|||||||||||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数据流量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注:同一供应商,中小微企业产品和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附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按照其特点在采购文件中作出专门规定”,本项目允许电信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期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指****年**月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指****年**月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 |||||||||||
*.售价:*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地点:响应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议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本 项 目 采 用 “ 远 程 不 见 面 ” 开 标 方 式 , 开 标 大 厅 的 网 址 为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响应人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应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上传登记,并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企业注册和**数字证书认证办理”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代理费用的收取: *、收取方式:由成交人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收取标准:乙方参照参照发改价格【****】***号、豫招协【****】***号文件及漯财购【****】**号文规定计取。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地址:漯河市郾城区辽河路***号 | |||||||||||
联系人:寇先生 | |||||||||||
联系方式:************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顺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八路**号付**号汇元大厦*******室 | |||||||||||
联系人:万先生 | |||||||||||
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万先生 |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