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批复项目公告】关于2025年5月26日-6月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2025-05-26
安徽/合肥
中标结果
【已批复项目公告】关于2025年5月26日-6月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安徽/合肥-2025-05-26 00:00:00

【已批复项目公告】关于****年*月**日-*月*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发布时间: ********** **:**  信息来源: 长丰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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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合肥召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等*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

文件名称

批文号

发文日期

批文链接

关于合肥召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环建审〔****〕****号

****年*月**日

环建审〔****〕****号*召远汽车项目(承诺制).***

关于合肥富启家具有限责任公司全屋定制家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环建审〔****〕****号

****年*月**

环建审〔****〕****号*富启家具项目(搬迁).***

关于合肥聚亿源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多功能绿色保护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环建审〔****〕****号

****年*月**

环建审〔****〕****号*聚亿源新型材料.***

关于安徽瑞耐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再生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环建审〔****〕****号

****年*月**

环建审〔****〕****号*瑞耐特再生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或合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合肥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办理部门:合肥市长丰县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

地址:长丰县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叉口双墩镇政府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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