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XTC(2025)11号地块))
2025-06-03
云南/玉溪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XTC(2025)11号地块))
云南/玉溪-2025-06-03 00:0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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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自然资告字*****

经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扬武镇大开门社区居委会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系数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建筑总高度控制在**米以下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竞买保证金

***万元

评估报告备案号

*************

交地条件

按现状交地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次的整数倍

挂牌开始

时间

*********时**分

挂牌截止时间

********时**分

符合国家工业用地控制指标的规定,按照《民用建筑通用规范》(************)执行。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且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其他设定条件按照《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新自然资发****〕**号)的要求执行。


宗地编号

***(****)**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扬武镇大开门社区居委会大开门小组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系数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建筑总高度控制在**米以下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竞买保证金

***万元

评估报告备案号

*************

交地条件

按现状交地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次的整数倍

挂牌开始

时间

*********时**分

挂牌截止时间

**********分

符合国家工业用地控制指标的规定,按照《民用建筑通用规范》(************)执行。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且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其他设定条件按照《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新自然资发****〕**号)的要求执行。


宗地编号

***(****)**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扬武镇大开门社区居委会桥头小组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系数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建筑总高度控制在**米以下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竞买保证金

**万元

评估报告备案号

*************

交地条件

按现状交地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次的整数倍

挂牌开始

时间

*********时**分

挂牌截止时间

**********分

符合国家工业用地控制指标的规定,按照《民用建筑通用规范》(************)执行。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且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其他设定条件按照《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新自然资发****〕**号)的要求执行。


宗地编号

***(****)**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扬武镇大开门社区大平地小组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系数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建筑总高度控制在**米以下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竞买保证金

**万元

评估报告备案号

*************

交地条件

按现状交地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次的整数倍

挂牌开始

时间

*********时**分

挂牌截止时间

**********分

符合国家工业用地控制指标的规定,按照《民用建筑通用规范》(************)执行。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且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其他设定条件按照《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新自然资发****〕**号)的要求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报名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只可单独竞买,不得联合竞买。

*.同一名竞买申请人只能提交一次竞买申请(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名竞买申请人,申请人网上提交书面申请名称与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

*.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不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官网(*****://******.********.***.**/等政府信用平台有失信记录或在惩戒期限内的,禁止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挂牌出让,采用网上报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 ********:**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使用企业数字证书**)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免费下载出让文件包括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其他相关事宜),以谷歌、极速***浏览器为主(建议电脑显示器分辨率设置****×****以上,使用最新谷歌浏览器***.*.****.***正式版本)。

*.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 ****** **:***#***; *********:**持企业数字证书(**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进行网上报名。

*)竞买人如没有**数字证书,须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提交资料并审核通过)以及办理**数字证书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如果竞买人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数字证书,只需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登录,重新确认信息,无需重复办理**数字证书。

★注:昆明市办理的上海**数字证书(黑色锁)不能对接,云南省内其他地区办理的云南**数字证书全省通用。

*)办理**数字证书窗口: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号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保安大厦后门前行约***米)。

玉溪咨询、办理**数字证书窗口服务热线(办公移动座机)***********。

*.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转账或电汇的竞买保证金应在 ******* **:** 前到达出让文件中规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并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周六、周日银行不办理对公业务,请竞买人合理安排保证金交纳时间,如保证金无法到账,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逾期不受理。

保证金交纳方式:线下交纳(竞买人为企业的,从其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汇入保证金时需要注明地块宗地编号。竞买人凭转账或电汇票据到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竞买保证金正式收据工作日

资格审查:

*.*#***;在系统报名时,请竞买人在附件处上传资格所需审核材料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将在*********:**前,对提交报名申请的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竞买人方可参与竞买活动(注:请竞买人须提前报名,保证审核人员有足够时间审核资料)

*.竞买人在参与土地交易活动时使用虚假资质或存在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限制或禁止参与土地竞买等情形时,一经查实,不予退还保证金,相关行为要进行公告并录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

六、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土地市场网(***.*********.***);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新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

如有变化,将在原公告发布渠道上及时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号地块作为****年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地块,成交后需与云南新平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

挂牌时间截止时,如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为每次**分钟通过网上竞价确定竞得人。

)竞得人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足成交价款的**%的,应当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日内,到新平县税务局第一分局(政务中心二楼)补足不低于成交价款的**%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方式:***(****)**、**号地块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必须缴清出让价款的**%(首付款含竞买保证金),其余价款一年内缴清(须计算利息)***(****)**、**号地块一次性付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不按期缴纳出让价款的,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玉政发******号文件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竞得人不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六十日经出让人催缴后十个工作日内仍不能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执行。

)受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承办具体挂牌出让相关事务。

八、竞买保证金交纳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支行

账号:*****************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平县振新路*号新平政务中心*楼(城东客运站斜对面)

联系人: *#***;*#***;*#***;*#***;*#***;*#***;*#***;*#***;杨女士 *#***;*#***;*#***;************

*#***; *#***; *#***;王女士 *#***;*#***;*#***;************

*#***;

*#***; *#***; *#***; *#***; *#***;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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