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报名需要注意事项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截止日期前登录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报名、保证金缴纳等手续,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注册交易乙方的,必须用单位对公账户缴纳交易保证金。没有对公账户的,一律注册自然人。注册的竞买人名称及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必须与上传的证件上的名称及号码保持一致,千万不能有错字或漏字。(二)意向承租方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竞买方账号查看保证金缴纳状态,若缴纳状态为“已缴纳”则报名成功,若状态为“未足额缴纳”则报名不成功。(三)意向承租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
出租条件
-
租金挂牌底价
人民币*****.**年租金(元/年)
-
租金支付要求
年付
-
租金调整方式
-
履约保证金
****.**
-
使用用途及要求
商业店铺(自营)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资格条件
报名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
人民币****.*元
-
缴纳期限
********** **:**
-
报名保证金处置方式
报名保证金按原支付路径返回。
交割和其他说明
-
标的交割
一)成交公告期为*个工作日,公告期满,结果无异议的,承租方须在出租方(或委托方)通知的时间内至出租方(或委托方)处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书》,并提交以下材料:*、承租方为自然人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承租方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副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租金开票信息;*、出租方(或委托方)要求的其他材料;*、如承租方为其他类型的,应报送上述相对应的材料。*、提交材料须与报名时的材料一致,否则由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二)本次招租标的以交付时现状进行交付,出租方不保证房屋及附属的设施、设备的完好,交付房屋时如含装修部分,承租方不需使用的,经出租方(或委托方)同意后由承租方自行拆除,费用自理。(三)出租方(或委托方)已承诺在《房屋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起算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因承租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出租方(或委托方)有权拒绝交付标的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四)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前,若因招租标的撤销等情形致使意向承租方无法竞价时,无论何种情况,意向承租方不得向中心主张除退还保证金之外的任何权利。成交后,如标的因出租方(或委托方)原因最终不能完成交付手续的,与中心无关,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中心退还保证金(不计息)。(五)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完全接受《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
其他信息
(一)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委托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交纳报名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委托方的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已经交纳的保证金优先用于支付交易组织方必要服务费用(如有)后,委托方有权申请划扣保证金,保证金不足弥补损失的,委托方有权要求足额赔偿:*、意向承租方于挂牌成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未按时完成付款的。(二)意向承租方若成为最终承租方,需要做出以下承诺:*、如从事经营活动,应自行负责获取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应具备的所有许可、批准和证照,保证其租赁行为和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不得将资产以任何形式分租、转租,不得采取名义上为合作、入股、加盟等,而实质为转租的行为,并同意随时接受委托方(包括安全、消防)例行检查工作。*、合同终止时须将资产恢复原状,或经委托方认可后,承租方装修、改造的资产无偿归委托方所有。(三)本公告仅为本次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承租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委托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次招租公告挂牌期间进行实地考察,充分评估风险,审慎决策。(四)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委托方及信息发布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交纳报名保证金参与资产招租交易活动,即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出租资产当前实际状况承租;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