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2025-06-03 00:00:00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项目公示 |
发布机构 |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 |
文 号 | 时 效 |
拟对泰兴市佳创新材料有限公司装饰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泰兴市虹桥镇蒋华育才路西侧(位于蒋华工业集聚区)
建设单位:泰兴市佳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泰兴市佳创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泰兴市虹桥镇蒋华育才路西侧(位于蒋华工业集聚区)一家私营企业,****年该企业拟投资***万元租赁泰兴市海天液压机械有限公司****.****现有标准厂房,购置热压机、空压机、模温机等主要生产设备建设装饰板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万张装饰板的生产能力。
公示情况:*月**日至*月**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 落实雨污分流。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肥田,远期待污水管网铺设到位接管市政污水管网进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废气 项目运营期热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进行处理后与经“低氮燃烧+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的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同经***高*****排气筒排空,在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有组织颗粒物、***、***有组织排放能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江苏省地方标准)表*中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能达到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中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限值。
项目有少量无组织非甲烷总烃产生及排放,经自然通风扩散后,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能达到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中非甲烷总烃监控浓度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
*.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固废 妥善处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边角料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
地址:泰兴市文昌东路,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