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民政厅GI(政务智能)系统开发(2025年)项目(基础设施、软件开发及系统业务运营服务)澄清答疑公告
2025-06-03
广东
变更澄清
• 省民政厅GI(政务智能)系统开发(2025年)项目(基础设施、软件开发及系统业务运营服务)澄清答疑公告
广东-2025-06-03 00:00:00

省民政厅**(政务智能)系统开发(****年)项目(基础设施、软件开发及系统业务运营服务)澄清答疑公告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省民政厅**(政务智能)系统开发(****年)项目(基础设施、软件开发及系统业务运营服务)澄清答疑公告

各供应商

现就省民政厅**(政务智能)系统开发(****年)项目(基础设施、软件开发及系统业务运营服务)(项目编号:*****************)作如下澄清答疑:

一、事项: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函**五、供应商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的表述不完整。

*)条款内容: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函**五、供应商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疑问:资格条款中并未明确表述分支机构相关的投标要求。我司为分支机构,已经过总公司授权,可以以分公司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答复: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现就本条款内容澄清答疑如下:

本项目接受分支机构响应。分支机构响应的,必须取得总公司(总行/总所)的有效授权【同时提供:总公司(总行/总所)、分支机构有效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总公司(总行/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行/总所)公章】。已由总公司(总行/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行/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其他内容不变。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已开通在线电子保函申请服务,详情请点击:电子保函申请指南履约保函申请

企业微信客服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