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租赁位于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长春中路818号新世界广场超高层商业、商务办公综会楼B段商铺-101室、-102室房产挂牌披露
2025-05-30
新疆/乌鲁木齐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租赁位于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长春中路818号新世界广场超高层商业、商务办公综会楼B段商铺-101室、-102室房产挂牌披露
新疆/乌鲁木齐-2025-05-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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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租赁位于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长春中路***号新世界广场超高层商业、商务办公综会楼*段商铺****室、****室房产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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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租赁位于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长春中路***号新世界广场超高层商业、商务办公综会楼*段商铺****室、****室房产 |
资产类别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本次租赁房产租赁合同至****年*月**日,原承租方使用中尚未搬离,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具有优先承租权;如原承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于租赁合同签署后**日之内搬离。 *.本次租赁房产证载用途为商业服务,本次租赁房产用途为商业、金融、信息服务。 *.意向承租方须自行了解房屋消防、基础设施、安全环保等,报名前须持双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原件及报名资料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缴纳保证金。 *.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出租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出租房屋及土地性质是否满足承租后经营性质的需要,自行了解该租赁房屋建筑物等资产的详细情况和产权瑕疵,自行实地考察租赁物现状(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承租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承租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承租方承租后,因租赁资产瑕疵产权争议、质量安全纠纷、合同效力纠纷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无法办理相关经营性手续而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其他详见《租赁方案》《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