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NCZ001480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患者全流程管理平台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患者全流程管理平台的采购需求
2025-05-30
宁夏/银川
招标采购
2025NCZ001480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患者全流程管理平台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患者全流程管理平台的采购需求
宁夏/银川-2025-05-30 00:00:00
公告全流程展示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 项目名称: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患者全流程管理平台
分包名称: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患者全流程管理平台 分包类型: 货物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
报价方式: 总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三)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专家论证或集体决策或政策依据):
全流程管理平台*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的情况说明.***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标的清单(货物类)
序号 品目名称及编码 标的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是否进口 标的详细参数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备注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其他信息化设备 患者全流程管理平台 * *******.** 标的**其他信息化设备:具体详细参数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患者全流程管理平台技术参数.****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验收方案附件):验收方案.****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权重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于高于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投标。
* 技术标响应情况(技术指标、参数)价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系统功能参数的响应程度,完全满足的得**分,在此基础上: 带▲重要参数负偏离一项减*分,一般参数负偏离一项减*.*分,减完为止。 注:带▲重要参数须提供系统清晰并符合功能要求的截图、检测报告、技术白皮书等证明材料予以佐证,投标文件中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否则不予认可。
* 类似业绩 *.**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年*月*日至今)类似的项目业绩案例,每提供一个得*分,最多得*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否则不予认可。
* 售后服务 *.** *.投标人具有完整、可行的售后服务方案,有具体的售后服务方式、售后服务体系完善,售后响应时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保期后的服务承诺细化,充分为采购人考虑,方案完善、有针对性的,得*分; *.售后服务方案较完整,有较具体的售后服务方式、售后服务体系较完善,但存在部分非核心工作表述不清晰,售后响应时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保期后的服务承诺细化,比较具有针对性的,得*分; *.售后服务方案较完整,有较具体的售后服务方式、售后服务体系较完善,但存在部分核心工作表述不清晰,售后响应时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有质保期后的服务承诺的,得*分; *.售后服务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方案的,得*分。
* 培训方案 *.** *.系统管理人员培训方案和业务人员培训方案科学完整,培训内容丰富,有针对性,时间安排科学明确,培训人员经验丰富,能提供详细有针对性的培训材料,得*分; *.系统管理人员培训方案和业务人员培训方案较完整,但存在部分核心工作表述不清晰,有固定的培训场地,时间安排不合理,能提供正规的培训材料得*分; *.缺少系统管理人员培训方案或业务人员培训方案,培训方案较粗糙,培训内容单一,培训方式不完整,得*分; *.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得*分。
* 设计方案 **.** *.设计方案充分理解采购需求,对采购单位院内环境、信息化现状、关联系统理解透彻,总体结构性强,技术路线清晰,得**分; *.设计方案能够理解用户需求,对采购单位院内环境、信息化现状、关联系统理解到位,总体结构可行,技术路线传统,得**分; *.设计方案对采购需求的理解基本到位,对采购单位院内环境、信息化现状、关联系统的理解程度一般,总体结构基本完整,技术路线传统,得*分; *.设计方案对采购需求的理解不足,对采购单位院内环境、信息化现状、关联系统理解程度程度不足,总体结构存在缺陷,技术路线不够清晰,得*分; *.设计方案对采购需求理解程度较差,对采购单位院内环境、信息化现状、关联系统理解程度较差,总体结构存在缺陷,技术路线不清晰,得*分; *.设计方案没有理解采购需求,对采购单位院内环境、信息化现状、关联系统理解程度差,总体结构有重大缺陷,技术路线模糊混乱,得*分; *.未提供方案得*分。
* 团队成员 *.** *.为保证应用软件知识库的专业特性,投标人的研发人员中应有专业的执业医师团队,提供“医师资格证书”(证书上学历为本科及以上,执业类别为“临床”或“中医”),每提供一人得*分,最多*分。 *.为保证项目实施团队的专业性,投标人对于本项目派驻的实施人员需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高级)证书的,每个证书得*.*分,本项最高得*分,未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软件设计师)证书的,每个证书得*.*分,本项最高得*分,未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证书的,每个证书得*.*分,本项最高得*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证书及由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年*月至开标前任意*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否则不予认可。
* 综合实力 *.** *.投标人具有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的得*.*分,提供*****认证证书的得*分,*****认证证书的得*.*分,*****及以下不得分。 *.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安全集成认证,资质级别为二级及以上得*分,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取得日期须在本项目挂网日期之前,每提供一项得*.*分,最高得*.*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否则不予认可。
* 系统演示 **.** 投标人需自行携带演示所需软硬件设备、搭建演示环境,每家投标人演示时间不超过**分钟。 使用真实系统演示最高得**分,每个功能点演示完整且满足采购需求得*分,演示不完整、不满足采购需求或不演示不得分。采用(***、视频等)其他方式演示最高得*.*分,每个功能点演示完整且满足采购需求得*.*分,演示不完整、不满足采购需求或不演示不得分。 系统功能演示内容如下: *.随访平台: (*)语音识别、语音合成及语义理解。 (*)**大模型能力。 *.出院随访: (*)随访知识库。 (*)专病随访路径。 (*)随访任务管理。 (*)数据统计。 *.满意度调查: (*)满意度任务管理。 (*)满意度结果分析。 *.院内宣教: (*)宣教知识库。 (**)宣教统计。 *.院后患者精细化管理: (**)专病精细化路径。 (**)患者画像及个性化康复计划。 (**)指标监测。 (**)患者咨询。 (**)精细化管理总览统计。
合计: ***.**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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