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2025-05-30 00:00:00
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关于采购
房产评估、土地评估专项服务的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拟采购房产评估、土地评估专项服务,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采购****年度房产评估、土地评估专项服务。
二、采购项目公告报名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
三、报名条件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行业主管部门房产评估机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证书,且备案有效期限应当覆盖合同服务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四、采购需求
*.按照综合评分法从高分到低分选取*家供应商。最后一级分数段分数相同的几家采取抽签方式确定。
*.房产价值、土地价值评估实行“一评估两复核”制度。即:采取“摇号”方式确定*家供应商评估和*家供应商进行复核,以*家供应商出具评估或复核结果的最低值为最终评估结果。
*.房产评估、土地评估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
(*)供应商项目评估安排服从采购人调度。
(*)供应商应组成团队为采购人提供服务,该团队成员中不少于*名业务能力和综合实力较强的执业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
(*)在项目履行过程中,供应商应遵守国家、安徽省、安庆市和安庆开发区现行有关文件、标准、规范的要求。否则,视同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履行。
(*)在服务期内,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服务,否则将视同其放弃中标资格,并纳入信用监管。复核供应商对评估供应商评估结果无异议*次,采购人有权终止履行合同,且第*次复核费用不予支付。当供应商评估的质量、工期不能满足招标及合同要求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不再给予分配项目。
(*)评估供应商必须在接到采购人委托后*日内开始评估工作,*个工作日内提交评估报告,复杂项目最多不超过**个工作日。复核供应商复核评估报告*个工作日,复杂项目最多不超过*个工作日。对因项目紧急,需加急评估的项目,供应商应抽调精干力量配合采购人优先评估,在保证评估质量的基础上,确保及时报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备案或者按照委托方要求在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备案系统、全国土地估价监管系统进行备案。
(*)评估供应商评估结果高于复核供应商评估结果,评估供应商应根据复核供应商意见,及时修改完善评估报告,并按照要求进行备案。
(*)价格评估结果经备案后,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按委托评估协议约定支付供应商评估费用。非供应商原因,中止委托评估工作,已出具评估报告并备案的,全额支付评估费用;已出具评估报告未备案的,支付**%的评估费用。需要继续评估备案的,仍由原供应商承担,并补齐评估费用。非供应商原因,已备案评估结果超过有效期,需重新评估备案的,仍由原供应商承担,按新的备案结果再支付**%评估费用。
(*)因供应商未及时提供评估结果造成后果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采购预算
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房产评估、土地评估专项服务采购,****年度预算(*年内)小于**万元(不含**万元)。
六、报价方式
*.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供应商所报费率不得超过**%。
*.收费标准
(*)评估基本计价标准,以土地价格、房产评估价格总额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乘以报价率,具体见土地评估收费表、房产评估收费表:
(*)设定单宗评估费用总价的最高限价,最高不超过*万元。
(*)收费标准计算
*)具体费用支付时,参与评估供应商的费用为按基本计价标准计算结果*评估供应商的中标费率***%;收购土地范围内涉及附属物等评估的,由评估供应商无偿承担,需要单独出具评估报告的按照委托方要求单独出具评估报告。
*)参与复核供应商的费用分别为按基本计价标准计算结果*评估供应商的中标费率***%(复核时评估价高的)、按基本计价标准计算结果*评估供应商的中标费率***%(复核时评估价低的);若参与复核的结果是相同的,每家费用为按基本计价标准计算结果*评估供应商的中标费率***%。
七、报名文件内容
有意参与本项工作的供应商应并按照报名条件以及评分标准提供下列材料。
*. 提供有效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扫描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即可。
*.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行业主管部门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机构备案,且备案有效期限应当覆盖合同服务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 为本项目配备人员方面:
(*)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证书扫描件。
(*)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材料:包括人员介绍材料,房地产估价师证书、土地估价师证书,业绩资料。
*.供应商业绩资料。
(*)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以及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履约完成证明材料(如验收材料、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扫描件,若上述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项目内容、合同签订时间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另附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扫描件加以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同一业主(合同甲方)和同一供应商关于同一项目签订的多个合同不重复计分,仅计一次分。
(*)如供应商提供的上述业绩为入库(或框架协议)类项目:响应文件中需同时提供入库(或框架)合同和单项合同(或单项协议书)的扫描件,单项合同(或单项协议书)中若无法体现项目内容、签订时间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另附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或单项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同一业主(合同甲方)和同一供应商关于同一项目签订的多个单项合同(或单项协议书)不重复计分,仅计一次分。
(*)供应商业绩可以与项目负责人业绩重复。
(*)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 共青团、妇联等。
(*)业绩委托单位级别以国家行政区划为界定,如:县、市辖区、县级市、自治县、旗、自治旗、林区、特区为县(区)级,以此类推。
*.供应商无重大违法记录与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格式由供应商自拟。
*.报价函(格式附后)。
以上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用文件袋密封,须标明“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采购****年度房产评估、土地评估专项服务”项目名称,将材料清单黏贴在文件袋封面,密封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于****年*月*日**:**前交予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安庆市老峰镇孵化园**栋)。资格复核(是指第七条报名文件内容第*款和第*款)及评分均以密封提交的材料为依据,除采购人另有要求提供外,不接受申请单位另行补充其他材料。供应商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
八、确定方式评分标准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以评审小组核定综合评分最高为标准确定供应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九、合同签订及服务期限
供应商确定后,与我单位签订合同。服务期限至****年**月**日止。
十、其他
*、报名机构近三年内(****年*月至****年*月)在安庆经开区范围内发生过评估报告存在评估数据不实、数据造假、程序违法等严重问题的机构,经核查属实的,取消其入选资格。
*、本公告文件最终解释权归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所有。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
通讯地址:安庆市老峰镇孵化园**栋
联系人:王辉
联系电话:***********
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