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5-05-30 00:00:00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关于“广州开发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年度评估项目”的公开采购公告
供应商:
我分局现对“广州开发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年度评估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确定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州开发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年度评估项目
二、项目工作目标
协助开展****年广州开发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年度评估工作。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开展广州开发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年度评估。对****年度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开展的主要工作进行回顾总结,编制《广州开发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年度环境评估报告》。
(二)开展广州开发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自查工作。对****年复查以来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情况进行回顾总结,编制《广州开发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自查报告》,协助完成支撑台账的整理和其他相关配套工作。
(三)开展黄埔区“十四五”碳排放研究。分析“十四五”以来黄埔区碳排放变化特征,及碳排放现状与“十四五”碳排放强度考核目标的差距,编制《黄埔区“十四五”碳排放研究报告》。
(四)供应商对项目过程中采用、引用和接触到的所有数据、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不能用作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用途。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过程中产生的结论、成果进行严格保密,包括阶段性以及最终成果,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透露,供应商应对其人员违反保密要求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四、项目管理要求
(一)供应商须安排固定专业人员进行服务,专业人员需在供应商单位(总公司或分公司均可,下同)缴纳养老保险且具有环境类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本项目至少配备助理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人员*名(其中项目负责人至少*名,编制人员至少*名),需提供相关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二)供应商应合理安排并有序开展广州开发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年度评估项目的工作,按时间节点要求提交研究成果。
(三)供应商应提供真实、准确、有效的研究成果,协助编制的报告需通过专家评审。
五、项目依据
(一)《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
(二)《生态工业园区标准(征求意见稿)》
(三)《关于推进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的通知》
六、服务时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
七、报价要求
(一)以开展“广州开发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年度评估项目”的费用为总报价,报价的总报价是唯一的,无须分项报价。
(二)报价均应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及其他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差旅费、监测费、检测费、专家咨询费、专家评审费、会议费等)。
八、最高限价
总报价不得超过人民币**.**万元(含税)。
九、供应商资质及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报价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十、报价时须提供的资料
(一)证明符合供应商资质及要求的以下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报价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种证明材料之一):①****或****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②同时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附件*报价文件格式填报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
(二)报价表或书;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供应商对应评分细则及其分值所需的证明材料及其目录;
(五)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与本项目需求相关的其他资料。
以上文件提交复印件的,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响应文件应以保密信封的形式递交,不透明信封外除标注“项目名称”和“报价函”字样外,不得有其他任何标识性文字和图案。如供应商没有按照以上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十一、服务机构确定方式
(一)采用综合评分标准择优确定服务机构,评分最高者得。具体见《广州开发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年度评估项目评分细则》。
(二)评分最高者发成交通知并另行签订合同,未成交者不再另行通知。
十二、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月**日上午*:*****:**,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号人防楼*栋*楼***室。
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相应文件,恕不接收。
十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准确、有效。
(二)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十四、项目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号人防楼*栋*楼***室,
联系人:吴小姐、梁小姐;联系电话:********、********。
附件*:《广州开发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年度评估项目评分细则》
附件*: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
****年*月**日
附件*
广州开发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
建设年度评估项目评分细则
(总分***分)
附件*
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