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哈尔滨卷烟厂、牡丹江卷烟厂安全标准化一级达标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ZCG2025-08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卷烟厂、牡丹江卷烟厂安全标准化一级达标咨询服务,招标人为黑龙江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选填)
2.1项目概况:根据国家和烟草行业当前安全形势及中烟实业要求,结合黑龙江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卷烟厂、牡丹江卷烟厂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情况,根据《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的要求,哈尔滨卷烟厂三年有效期满申请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复评认定,牡丹江卷烟厂同步申报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达标评审。两家卷烟厂通过标准化体系认证的系统性工程,着力构建本质安全水平提升长效机制,全面升级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为打造现代化烟草制造标杆企业夯实安全根基,推动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目标。
2.2项目名称:哈尔滨卷烟厂、牡丹江卷烟厂安全标准化一级达标咨询服务
2.3项目地点:哈尔滨卷烟厂、牡丹江卷烟厂
2.4质量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YC/T 384.1-2018)等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要求。
2.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起至通过国家应急管理部门指定的评审机构的评审并达到安全生产标准一级企业水平为止。
2.6招标范围:哈尔滨卷烟厂、牡丹江卷烟厂安全标准化一级达标咨询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7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单位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及上一年度工商部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网上截图,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上一年度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查询的年度报告网上截图。
3.2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正规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张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被列为中国烟草总公司或黑龙江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行贿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提供承诺)
3.4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5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内(近三年指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当天在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在监委查办相关案件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提供承诺)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05月30日至2025年06月06日,每日0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99号5楼;
4.3方式: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投标人资格要求所有材料,现场获取或将以上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联系线上获取,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不予受理;
4.4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20日09时30分,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99号1楼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0日09时30分
6.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99号1楼开标大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104号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国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99号5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451-82278507
电子邮件:hljgzxmg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