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粮食安全应急预案
2025-05-29
浙江/杭州
终止废标
西湖区粮食安全应急预案
浙江/杭州-2025-05-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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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区商务局 统一编号:
 
 
西湖区粮食安全应急预案


 

* 总则

*.*编制目的

有效监测和控制各类突发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区内粮食市场异常波动,提高紧急情况下的粮食应急保供能力,维护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

*.*编制依据

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浙江省粮食安全应急预案》和《杭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西湖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粮食应急状态下,对粮食(原粮及成品粮、食用油,下同)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等方面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所称粮食应急状态,是指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粮食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态。

*.*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底线思维,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监测、预防为主,反应及时、处置高效,依法规范、权责一致的原则。出现粮食应急状态后,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 组织指挥体系

*.*区粮食安全应急指挥机构

根据应急处置行动需要,成立区粮食安全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区粮食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区指挥部及其职责

总指挥:分管副区长。

副总指挥:区政府办副主任、区商务局局长。

成员: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西湖交警大队、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国网西湖供电公司、农发行省分行营业部负责人。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可增加有关部门、单位以及区政府负责人参加。

区指挥部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负责粮食安全应急保障工作。

(*)根据粮食市场形势,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

(*)负责对区政府和区有关部门开展粮食应急处置行动的督查和指导。

(*)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相关情况,必要时提出调控申请。

(*)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评估与总结。

*.*.*区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商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区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区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根据应急状态下粮食市场动态,向区指挥部提出相应的行动建议。

(*)根据区指挥部指示,联系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粮食应急工作。

(*)综合有关情况,起草有关文件。

(*)协助有关部门核定实施本预案应急处置行动的各项费用开支。

(*)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进行演练。

(*)完成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区商务局:负责粮食市场的监测、调控和供应工作;负责粮食市场行情的分析、购销预警信息的发布和应急粮源、应急加工企业、应急供应网点等相关应急措施的落实;加强粮食应急体系建设;完善区级粮食储备管理和动用机制,会同区发改局、区财政局提出动用区级储备粮的建议,经区政府批准后实施;承担区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负责指导协调粮食应急新闻发布、报道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粮食市场价格监测、信息发布,配合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必要时采取价格干预措施;配合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负责完善区域内粮食生产调控机制。

(*)区公安分局:负责粮食市场应急场所的治安秩序,保证道路运输的畅通;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活动;提供人口数据,配合做好应急供应时的身份识别等相关应急保障工作。

(*)区财政局: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按规定做好应由区级承担经费保障。

(*)西湖交警大队:负责全区粮食应急运输车辆、船舶等运输能力的保障和协调工作,对粮油应急运输车辆给予优先保障,准予优先通行。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根据粮食生产及市场供求情况,采取有力措施稳定粮食面积,增加粮食产量。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区粮食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对经营活动中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粮食销售活动中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掺杂使假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监督和处罚工作;负责全区粮食流通领域的质量管理、监督和处罚工作。

(**)区统计局:负责粮食产量调查监测工作。

(**)国网杭州供电公司:负责粮食应急处置的电力保障。

(**)农发行省分行营业部:负责落实应急粮食采购资金贷款。

其他有关部门在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镇街粮食安全应急领导机构

镇街根据粮食安全应急处置行动需要,比照区指挥部,结合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镇街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和指挥本镇街区域内粮食安全应急处置行动,建立完善粮食市场监测预警系统和粮食安全防范处置责任制,及时上报信息,安排必要的经费,保证粮食安全应急处置行动正常有序进行。在本镇街内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时,首先启动区级粮食安全应急预案。如没有达到调控效果或应急状态升级,由区指挥部提请市指挥部进行调控。本预案启动后,按照区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完成各项应急处置任务。

* 分级应对

依据粮食生产、粮食市场状况和粮食安全应急处置需要,粮食应急状态分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个等级。

*.*Ⅰ级(特别重大)粮食应急状态

对全区范围内出现粮食应急状态,超过区政府处置能力,以及国家和省政府认为需要按照特别重大粮食应急状态来应对的情况,启动Ⅰ级(特别重大)粮食应急响应。

*.* Ⅱ级(重大)粮食应急状态

出现市场主要粮油供应紧张,居民排队集中购粮,主要粮油品种零售价格在**天内持续上涨,涨幅超过**%以上;粮食零售企业主要粮油品种大范围脱销,到货锐减等粮食应急状态,以及省政府认为需要按照省级粮食应急状态予以处置的情况,启动Ⅱ级(重大)粮食应急响应。

*.*Ⅲ级(较大)粮食应急状态

区内两个以上街道、镇出现主要粮油品种零售价格在**天内持续上涨,涨幅超过**%以上;部分监测点主要粮油品种脱销等粮食应急状态,以及区政府认为需要按照区级粮食应急状态予以处置的情况,启动Ⅲ级(较大)粮食应急响应。

*.*Ⅳ级(一般)粮食应急状态

区内两个以上街道、镇出现主要粮油品种零售价格在**天内持续上涨,涨幅超过**%以上;部分监测点主要粮油品种脱销等粮食应急状态,以及区政府认为需要按照本级粮食应急状态予以处置的情况,启动Ⅳ级(一般)粮食应急响应。

* 应急准备

*.*粮食储备

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地方储备粮管理制度的要求,完善地方粮食储备制度,保持必要的储备规模和企业周转库存,增强对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为应对粮食应急状态,进一步优化区级储备粮的布局和品种结构,确保一定的成品粮储备,重点保区内的应急供应。

*.*.*区政府必须按照市政府下达的粮食储备规模,落实好储备计划,条件许可的,可结合当地实际适当增加地方储备粮的规模,并优化储备布局和品种结构。

*.*.*根据市场供求状况及应对粮食应急状态需要,认真落实应急成品粮库存,确保当地政府掌握必要的应急调控资源。

*.*.*粮食经营企业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的要求,保持必要的粮食库存量。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粮食经营企业库存情况的监督检查。

*.*粮食应急保障体系

出现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粮食应急状态后,在市指挥部统一协调下,由市有关部门和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通过地方储备粮应急网络,组织落实有关应急粮源、加工、运输及成品粮供应工作。市有关部门和区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抓紧建立健全粮食应急保供体系,确保粮食应急保障需要。

*.*.*建设粮食应急加工网络。按照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的原则和粮食应急加工的需要,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掌握、联系并扶持一些靠近粮源及重点销售地区、交通便利、设施较好且常年具备加工能力的大中型粮油加工企业,作为应急加工指定企业,由区指挥部与之签订应急加工协议,承担应急粮食的加工任务。

*.*.*完善粮食应急供应网络。根据城镇居民、当地驻军、大专院校和城乡救济的需要,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选择并认定一批信誉良好的粮食零售网点、军供网点和连锁超市、商场及其粮食零售企业,由区指挥部与之签订应急供应协议,委托其承担应急粮食供应任务。

*.*.* 建设粮食应急储运网络。根据粮食储备、加工设施、供应网点的布局,要科学规划,提前确定粮食运输线路、储存地点、运输工具等。进入粮食应急状态后,对应急粮食要优先安排计划、优先运输,确保应急粮食运输畅通。

*.*.*明确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区商务部门应加强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的管理,与应急加工、供应和运输企业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并随时掌握这些企业的动态。区内要将已签订应急加工、供应和运输协议的企业名单报区商务局备案。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后,签订协议的各应急加工、供应和运输企业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和调度,保证应急粮食的优先加工、运输和及时供应。

*.* 跨区域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以现有成品粮油批发市场、骨干应急加工企业、粮食购销企业等为依托建设区域应急保障中心,实现原粮储备、成品粮和主食加工、应急运输配送一体化供应,提高跨区域应急保障能力。西湖区根据需要建设本级应急保障中心,各区域之间实现数据资源共享,服从应急状态下统一调配,提升综合应急保障能力。

* 监测预警

*.*市场监测

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全区粮食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对国内粮食市场供求形势的监测和预警分析,随时掌握粮食市场供求和价格动态变化情况,及时报告主要粮食品种的生产、库存、流通、消费、价格、质量信息,为制定粮食生产、流通和消费政策措施提供依据。

镇街相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粮食生产、需求、库存、质量、价格及市场动态实行实时监测,特别是要加强对重大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跟踪监测,出现紧急情况随时报告。

*.*信息报告

区商务局会同区发改局等部门建立粮食市场异常应急报告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及时报告本级政府,并逐级报至市行政管理部门。

*.发生洪水、地震以及其他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

*.发生重大传染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发公众恐慌,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

*.其他引发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况。

* 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程序

出现粮食市场异常波动时,区指挥部立即进行研究分析,指导有关部门迅速采取措施稳定市场。确认出现Ⅲ级(较大)或Ⅳ级(一般)粮食应急状态时,要按照市和有关区粮食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立即作出应急响应,对应急处置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并向上级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接到镇街指挥部紧急报告后,区指挥部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迅速分析有关情况,并作出评估和判断,确认事件等级,立即启动本预案,迅速作出应急响应。

*.* Ⅰ级、Ⅱ级应急响应

*.*.*预案启动

当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应急状态升级或出现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应急状态时,区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向市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小时内),启动市级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预案,加强**小时值班,及时记录并报告有关情况。

*.*.*应急处置

本预案启动后,区指挥部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本单位职责,迅速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区指挥部随时掌握粮食应急状态发展和变化情况,并迅速采取措施,做好应急行动部署。及时向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区、县(市)政府通报情况。统一、准确、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正确引导粮食生产、供求和消费,缓和社会紧张氛围。

(*)需要动用区级储备粮的,由区商务局会同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向区政府请示。请示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动用市级储备粮品种、数量、质量、库存成本、销售价格;费用支出及资金来源;使用安排和运输保障,如实物调拨、加工供应、市价销售、低价供给或无偿发放,以及保障运输的具体举措等;其他配套措施。

(*)根据区指挥部的部署,区商务局负责区级储备粮动用计划的执行,具体落实粮食出库库点,及时拟定上报重点运输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合理安排运输,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将粮食调拨到位,并将有关落实情况分别报送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区级储备粮调运费用由调入方承担。

(*)在粮食应急状态下,如区级预案启动后,仍不能平抑粮价、保证供应,由区政府及时报告市政府,请求启动市级粮食安全应急预案。

(*)必要时,经区政府批准,区指挥部依法统一紧急征用粮食经营者的粮食、交通工具以及码头等相关设施设备,并给予合理补偿。粮食生产主体和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应急任务,服从政府的统一安排和调度。视情在重点地区对粮食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销售,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区指挥部接到市指挥部通知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按照职责迅速落实应急措施。

①进入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粮食应急状态后,**小时监测本地区粮食市场动态,重大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

②区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做好粮食调配、加工和供应工作,加强市场监管,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③迅速执行区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令。

*.*Ⅲ级、Ⅳ级应急响应

*.*.*预案启动

出现Ⅲ级(较大)、Ⅳ级(一般)粮食应急状态时,区指挥部在接到有关信息报告后,立即向区政府上报有关情况(最迟不超过*小时),负责启动本预案,对应急处置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区指挥部办公室必须实行**小时值班,及时记录并报告有关情况。

*.*.*应急处置

本预案启动后,区指挥部统一指挥全区粮食安全应急处置行动,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各自职责,迅速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增加市场供给,平抑粮价,保证供应。必要时,及时动用本级地方储备粮。如动用本级地方储备粮仍不能满足应急供应,确需要动用市级储备粮的,由相关的区政府提出申请,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提出动用方案,报区政府批准。

*.*响应终止

粮食应急状态消除后,区指挥部负责终止本级粮食安全应急响应,恢复正常秩序。

* 后期处置

*.* 评估和改进

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对应急处置行动的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对本级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预案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各级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预案。

*.* 应急经费和清算

*.对应急动用地方储备粮和向粮食经营企业收购应急粮源所发生的价差、贷款利息和费用开支,由区粮食主管部门清算确认。区财政部门负责做好应急资金保障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对应急动用的地方储备粮占用的贷款,由农发行省分行营业部会同粮食收储公司及时清算、收回贷款。

*.*应急能力恢复

根据应急状态下对粮食的需要和动用情况,及时采取促进粮食生产、增加粮食收购或适当进口等措施,补充地方储备粮及商品粮周转库存,恢复应对粮食应急状态的能力。

* 保障措施

*.*资金和人员保障

区政府保证本区粮食应急工作所需的经费。建立专业粮食应急保障队伍,加强人员和设施的配备、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队伍应急状态下的实战能力。

*.*数字化保障

推进数字化建设,发挥综合应急调度作用,在应急状态下实现粮食统一调度、重大信息统一发布、关键指令实时下达,多级组织协调联动、发展趋势智能预判。

区政府加强粮食应急能力建设,完善粮食应急数字化调度平台,实时掌握粮食应急保障企业产能、库存、价格、销量动态。实现市和区粮食保障企业信息互联共享。

*.* 应急设施保障

加强区粮食加工、供应和储运等应急设施建设、维护,保障应急工作需要。

*.* 宣传、培训和演练

加强粮食应急预案的学习培训和演练,重点演练应急指挥、应急机制、协调联动、综合保障等工作。尽快形成一支熟悉日常业务管理,能够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训练有素的专业化队伍,保障各项粮食应急措施的落实。

* 附则

*.*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区商务局牵头修订,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随着粮食安全形势发展,区商务局应当会同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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