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5-05-16 00:00:00
福州市长乐区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长乐区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申请审批长乐区潭头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和通沟污泥厂工程可行性研究申请立项的请示》(长排水〔****〕**号)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的建设将缓解区域水资源短缺,激发再生水回用潜力,促进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项目建设是必要的。根据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长乐区潭头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和通沟污泥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长乐区潭头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和通沟污泥厂工程
二、项目单位:福州市长乐区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福州市长乐区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项目包含七个项目及配套相应的附属设施。主要建设内容为:潭头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工程、通沟污泥厂工程、玉田泵站至首占污水主干管工程、松下镇污水设施改造工程、污水处理设施及泵站节能改造工程、污水处理设施及泵站光伏建设工程、污水系统智慧化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万元,其中工程费*****.**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根据福州市长乐区财政局出具的出资证明函,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
六、建设工期:按**个月控制。
七、招标事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社会稳定风险: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风险评估,经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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