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台子村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30
天津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兰台子村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2025-05-30 00:00:00
兰台子村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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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信息
标题 兰台子村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
内容
(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七里海镇
一、招标条件
本 兰台子村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申请财政奖补资金和自筹资金:***.****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市宁河区七里海镇兰台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兰台子村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提升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及工程量清单
*.*.建设地址:天津市宁河区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兰台子村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提升项目
兰台子村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提升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及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内完工并验收合格。(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兰台子村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提升项目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年度或****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提供所属日期为****年*月*日至今任意*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网络申报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投标截止日前*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备查)。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须配备正项目经理*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具备*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年限。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投标人出具的任命书,其中应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投标人须在《政村企阳关招采平台》(***.*****.***)注册成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至**********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
获取方法:详见其他公告内容。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递交方法: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号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号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号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文件获取方法: (*)请将文件费以电汇(建议使用对公账户)方式汇至如下账户,并在汇款备注中标明:**项目文件费。 (*)账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津滨标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友谊支行;账号:******************。 (*)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截图、投标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证书扫描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为:**项目+投标人名称。(注:*.文件费到账日期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才为有效。*.我公司在文件费到账后将电子版公开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单位邮箱。)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宁河区七里海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宁河区七里海镇兰台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七里海镇兰台子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津滨标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碧海鸿庭*区**号二层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对我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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