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2025-05-30 00:00:00
淠河防洪治理工程(霍邱段)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淠河防洪治理工程(霍邱段)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中冶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清泰街 ***,*** 号富春大厦**楼
成交金额:肆拾壹万伍仟贰佰元整(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淠河防洪治理工程(霍邱段)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水土保持监测范围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包括项目永久征地、临时占地(含租赁土地)以及其他使用与管辖区域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工程质量监测依据的技术标准及规程规范应保证使用最新有效版本,技术标准及规程规范。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日历天(以实际施工天数为准)。 服务标准:执行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相关的其他标准、规范。 |
五、评审专家名单:文宇、陆晓东、闵刘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五楼,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霍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霍邱县城关镇蓼中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霍邱县城关镇锦绣新世界**栋***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鲁工
电话:************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