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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对饮食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现就供应商评审排名及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饮食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公示时限: ****年**月**日 — ****年**月**日
四、评审结果:
采购包*:
第*名: 北京天杰餐饮集团有限公司
第*名: 北京健力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第*名: 武汉华工后勤管理有限公司
第*名: 湖北华鼎团膳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名: 中融永信(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第*名: 北京汇诚聚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第*名: 武汉新民天餐饮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第*名: 湖北天之源团膳管理有限公司
第*名: 武汉旺缘饮食文化管理有限公司
五、预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包*:
名称:北京天杰餐饮集团有限公司, 报价金额**,***,***.**元,利润率*%,管理费率*%,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宝山南路**号院西院天杰商务中心二层。
名称:北京健力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报价金额**,***,***.**元,利润率*.*%,管理费率*.*%,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千家务聚富苑工业区聚和四街*号*幢***室、***室、***室、*** 室、***室、***室。
供应商对预中标(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
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助理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电话未及时接听的,请发送短信,避免漏接)
传真:无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号
八、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 潘助理
联系电话:************、***********(质疑事项电话未及时接听的,请发送短信,避免漏接) 特别提醒:采购结果质疑,请于公示期内(截止最后一日**:**)发出,需同步以电子邮件方式和邮寄(现场)方式提交,逾期不予受理;提出质疑的时间以现场直接提交时的签署时间或者邮件寄出的邮戳日期和电子凭证为准。 质疑函电子邮件应包括盖章扫描的***版质疑函和可编辑****版质疑函(质疑函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打包后发送至我单位质疑受理邮箱:**********@***.***,电子邮件主题为“(结果质疑+项目编号+质疑供应商名称)”;以上质疑材料务必于公示期内同步由专人当面提交或邮件寄出,收件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号*号门丰巢快递柜。
九、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干事
联系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