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院广场及南大门整修工程设计项目结果公示(***************)
一、项目名称:某院广场及南大门整修工程设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评审结果:
第一名:郑州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名:中科盛华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名: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谈判文件,经谈判小组推荐选取前三名的郑州一建集团有限公司、中科盛华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预成交供应商,于****年**月**日**时在某院医疗保障中心二楼会议室随机摇号选取中科盛华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
四、公示要求:
(一)如有关供应商对评审结果存在异议,或认为下列事项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质疑或相关证明材料:
*、采购人或者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管理,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采购程序违反军队采购相关规定的;
*、供应商之间或者采购人之间存在串通行为的;
*、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的;
*、违反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其他事项。
(二)书面质疑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由全权代表签字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书面质疑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质疑采购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人的地址,联系方式等;
*、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提起质疑的日期。
(三)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渠道实名质疑,其质疑应当由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及证明其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拟、恶意的质疑,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质疑不受理。
(四)公示期:****年**月**日*****年**月**日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某院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西三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号楼*座**层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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