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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路桥区财富大道以东、路桥大道以北地块(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答疑澄清公告澄清或修改公告
2025-05-30
浙江/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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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路桥区财富大道以东、路桥大道以北地块(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答疑澄清公告澄清或修改公告
浙江/台州-2025-05-30 00:00:00

台州市路桥区财富大道以东、路桥大道以北地块(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次数:** 分享:
招标文件公示 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 澄清或修改公告 开标结果公示 资格预审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定量评审结果公示 中标结果 合同订立信息 异常公告

招标监管机构备案盖章

台州市路桥区财富大道以东、路桥大道以北地块(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补充通知* 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备案号为台建招备[****]**** 号)作如下补充修改:

*、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十五“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设计费、代建管理费及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和代建代销费及建设工程其他费用数据有误,重新提供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十五“投标报价汇总表”。

*、取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投标文件的组成”资格标备注内容中的“*)投标人设计负责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须执行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注建〔****〕*号)的相关规定,必须采用电子证书,一级注册建筑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投标文件的组成”资格标组成内容中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提供最近一个月(****年*月)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修改为“*)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提供最近一个月(****年*月)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被返聘的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返聘相关证明;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可提供该事业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可提供所在院校缴纳的社保证明。”

*、修改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条,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调整系数。

修改为:

☑*.*.*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调整系数。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中的“*.本项目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不作要求,但在工程开工后,如项目总负责人无法满足合同到岗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总负责人且按合同规定进行处理”修改为“*.本项目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次招投标过程中在建不作要求,但在工程开工后,如项目总负责人无法满足合同到岗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总负责人且按合同规定进行处理”。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注意事项”中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指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是其他单位的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涉及到其他情形的,投标资格不受影响)”修改为“*.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指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是其他单位的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涉及到其他情形的,投标资格不受影响)。属《建办市函[****]**号》文件允许的情况不在此列。”

*、定标办法中的第六条定标会议流程中的第(*)点“审阅相关资料。定标委员会成员负责审阅所有中标候选人的相关资料并进行分析比较”修改为“审阅相关资料并进行面试:定标委员会成员负责审阅所有中标候选人的相关资料并进行分析比较,并对中标候选人面试人员进行现场面试”。取消定标办法“定标会议前准备”中的“定标委员会在定标前不对中标候选人及其项目负责人进行面询”条款。

*、其他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内容执行。

招标人:台州市路桥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年**月**日

十五、投标总报价汇总表

台州市路桥区财富大道以东、路桥大道以北地块(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

投标报价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控制价(元)

最高投标限价(元)

投标结算率(最多保留百分号前四位小数)

投标报价(元)

备注

*

设计费

*******

*******

***%

结算率=设计费投标报价/

*******元


*

大市政配套费用

********

********

/

********

大市政配套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时不得修改

*

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及其他工程建安工程费

*********

*********

**%

结算率=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及其他工程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元


*

代征道路工程和代征绿化工程总费用

*******

*******

**%

结算率=代征道路工程总费用投标报价/*******元


*

代建代销费及建设工程其他费用

********

********

***%

结算率=代建代销费及建设工程其他费用投标报价/********元


*.*

代建管理费及建设工程其他费用

********

********

***%

结算率=代建管理费及建设工程其他费用投标报价/*********元


*.*

代销管理费

********

********

***%

代销管理费费率=代销管理费投标价/**********元


合计总报价=*+*+*+*+*

(结转至投标函,保留整数,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

元

注:

*、投标结算率以百分比为单位,最多保留四位小数,第五位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及总报价保留整数,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单位元。

*、投标人投标投标总报价及分项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投标限价及相对应分项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在本次投标报价中必须按照表格要求进行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表格中已经填写的内容不得更改,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 补充通知*号.*** 点击下载
  • 附件 答疑公告.***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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