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西湖区通信保障各项应急工作,满足应对突发事件通信保障的需要,特编制本工作方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通过建立健全的突发事件通信应急保障机制,提高应急处理和保障能力,保证通信应急指挥调度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确保通信网络的安全畅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通信保障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和《杭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西湖区实际,编制本应急预案。 (三)工作原则 通信保障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组织严密、密切协同、依靠科技、保障有力的基本原则。 (四)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西湖区通信应急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行动。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小组组成 组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副组长:区应急局主要负责人、区经信局主要负责人。成员:区经信局、区应急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平台、中国电信西湖分局、中国移动西湖分公司、中国联通西湖分公司、华数西湖分公司、国网西湖供电分公司、中国铁塔杭州分公司等单位相关负责人。 *.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小组职责 (*)贯彻区政府有关通信应急保障的方针政策,组织起草、修改本预案,组织、指挥、协调西湖区通信保障各项应急行动。 (*)在突发事件给通信保障造成严重影响时,区政府启动应急响应后,配合指挥通信应急保障行动,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有关情况。 (*)根据上级部门的指示和、区政府的要求,实施突发事件的通信应急保障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和区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在重大活动期间遇突发紧急情况,经授权批准,配合区政府指挥调度区内通信应急保障资源。 (*)总结分析每次实施应急预案后通信应急保障的情况,并对预案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总结。 *.办事协调机构 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协调机构,办公室设在区经信局,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 (*)承担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小组日常事务处理,协调联络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向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小组提出工作建议。 (*)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和相关保障部门之间的工作配合,督促落实通信应急保障任务。 (*)指导、督促各电信运营企业制定电信运营企业亚运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督促有关单位做好通信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和配合各单位应急预案演练。 (*)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掌握通信事故发展动态,向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小组报告并提出建议。 (*)按照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小组下达的命令和指示,负责组织协调通信应急保障行动,按本预案完成通信应急保障任务。 *.组织指挥体系框架 发生突发事件时,由电信运营企业上报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小组。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小组组织协调通信应急保障工作,区各有关部门协助各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通信应急保障抢修工作。区级各电信运营企业承担企业主体责任,必须设立通信应急保障责任团队,负责组织好本企业内的通信应急保障工作。 *.各单位职责 区经信局:统筹协调西湖区通信网络应急保障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相关工作经费的协调保障。 区公安分局:负责为执行应急处置任务的通信应急保障车辆及通信应急保障物资运送车辆提供优先通行。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通信应急保障行动期间城市管理的需求。 各镇街平台:协助做好辖区内通信应急保障和通信应急恢复工作。 西湖电信、西湖移动、西湖联通、西湖华数、铁塔公司:负责公众电信网络、设备的维护、抢修、故障恢复和路由调度管理等工作,在突发情况发生时为党政领导机关实施指挥提供临时通信联络,确保指挥通信畅通。不断加强通信应急保障队伍建设,以满足通信网络应急保障和通信应急恢复工作的需要。 国网西湖供电分公司:及时通报电力中断的有关情况,优先保障通信设施的供电需求。 二、预防与预警 *、预防机制 坚持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方针,各电信运营企业要对通信保障的重点网络、重点节点、重点场所、重点地区进行重点监测,预防可能出现的各种紧急情况,确保通信枢纽、传输干线、数据中心等重要通信基础设施实施“七防”(防事故、防火灾、防盗窃、防破坏、防爆炸、防泄密、防高温)保障,重要通信网络、设施实现“双路由、双电源”保护。 *、预警监测 各电信运营企业要加强通信网络运行监测预警,重点时间段安排专人值守实时监测分析通信网络运行情况,及时发现预警信息。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应建立与有关部门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强化通信网络应急指挥调度的预警监测能力,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 *.预警行动 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小组负责配合上级部门和区政府,将预警通报下发有关单位,协调各部门和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部门和区政府报告,实施预警行动: (*)通知区有关部门和各电信运营企业落实通信应急保障准备工作。 (*)配合实施通信应急保障准备措施和工作预案。 (*)配合紧急部署资源调度、组织动员和部门联动等各项准备工作。 三、应急响应 *.启动 根据突发事件对西湖区通信保障可能造成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将应急响应分为黄色响应(一般)、橙色响应(较重)、红色响应(严重)三级。应急响应由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小组实施启动,启动应急响应后,各通信应急保障相关单位启动指挥联动、信息报送、会商、通信联络、信息通报和发布等工作机制,有序开展通信保障工作。 (*)黄色响应(一般) 突发事件可能对全区局部范围内或单个镇(街)的通信造成影响。 (*)橙色响应(较重) 突发事件可能对全区较大范围或两个以上镇(街)的通信造成影响。 (*)红色响应(严重) 突发事件可能对全区大部分范围的通信造成影响。 *.响应流程 西湖区通信保障应急事件发生时,按照快速、机动、灵活的原则,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各单位要顾全大局、密切配合。启动本预案时,各电信运营企业的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应提前或同时启动本级预案,做好通信应急保障相关工作。各电信运营企业通过监测获得预警信息后,应对预警信息加以分析,当出现通信事故征兆时,应及时由各电信运营企业向上级报告。 各电信运营企业完善值班值守制度,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保证能随时联系。事态严重时,所有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待命。执行任务过程中,应及时向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小组报告阶段性执行情况。 *.信息报送 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小组负责通信损失及保障恢复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重大事项及时报上级部门和区政府,并根据需要通报各电信运营企业。出现应急预警情形时,严重事项电信运营企业须在**分钟内将相关信息报送区经信局、区政府。较重事项**分钟内报送,一般事项**分钟内报送。各电信运营企业指定专人、按照时限和保密要求报送相关信息。信息报送的内容应包括:基本情况描述、可能产生的危害及程度、可能影响的用户及范围、建议的应对措施等。 各电信运营企业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第一时间报告相关情况,在报告相关信息的同时,依托现有资源同步开展通信应急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 *.会商 紧急状态下,工作小组启动会商机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通报通信损失和保障恢复情况及事态发展,研究、制定和审议相关工作方案,协调决策通信保障中交通、电力保障、城市管理等重大问题,协调各通信应急保障单位提出的支援请求。 *.通信联络 预案启动后,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保持通信通畅,必须确保具备两种以上通信联络手段。 *.应急结束 经过前期的应急保障和抢修工作,通信网络恢复正常、经研判后,认为通信应急事件已解除后,宣布应急结束,并通告区政府、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小组和各有关单位,各成员单位终止应急响应,参与应急保障的人员、车辆有序撤离应急保障现场,执行原有的日常通信保障工作。 应急结束后,突发事件引起通信网络故障的电信运营企业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向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小组提交突发事件处置情况专题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概况、通信故障所涉及情况、影响程度、设备和网络的损失情况、人员安全情况、事件处理情况、引起事件的原因分析、善后处理情况及采取的防范措施等。 四、后期处置 *.调查与评估 通信应急保障工作结束后,相关电信运营企业应对突发事件中涉及的通信故障和故障造成的损失进行统计汇总,对通信设备和通信网络进行调测和优化,提高通信网络的抗风险能力,以及任务完成情况的总结和评估。具体工作包括:核实、统计突发事件造成的各种损失情况;预防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的发生;落实资金、物资和技术保障,做好各项恢复工作,确保通信网络的畅通;与相关部门协商,统计通信设备造成的损失,按国家的相关政策进行补偿。 *.恢复与重建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按照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小组的要求,电信运营企业应立即组织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计划,并尽快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人员保障 通信应急保障队伍以中国电信西湖分局、中国移动西湖分公司、中国联通西湖分公司、华数西湖分公司*家企业的网络管理、运行维护、工程等部门为主,共同负责电信网络日常运维、应急抢修、故障恢复和路由调度管理等工作,在通信事故发生后为党政领导机关实施指挥提供临时通信联络,确保指挥通信畅通。各电信运营企业应加强通信应急保障队伍建设,针对重要保障区域分布进行合理配置,开展相应的培训、演练及考核,提高队伍通信保障的实战能力,满足通信应急保障工作的需要。 (二)物资保障 电信运营企业应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建立相应的通信保障机制,根据地域特点和通信保障工作的需要,有针对性地配备必要的通信保障应急装备(包括基本的防护装备),尤其要加强小型、便携等适应性强的应急通信装备配备,形成能够独立组网的装备配置系列,并加强对应急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健全采购、调用、补充、报废等管理制度。 (三)技术保障 电信运营企业需聘任通信设计、通信施工、网络分析、传输维护、数据维护、交换维护、移动维护、数据业务等方面的专家,形成通信应急保障专家组,加强技术保障。 (四)资料保障 各电信运营企业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需要常备以下基础资料: *.各种通信网络保障应急预案、通信调度预案和异常情况处理流程图。 *.本电信运营企业的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通信网络保障应急储备器材的型号、数量、存放地点等清单。 *.相关单位、部门及分管领导联系方式。 *.其它必须的资料。 (五)资源共享 各电信运营企业间应加强协作,研究制定相关通信资源(如发电设备、传输设施等)共享的具体预案和措施,以有效解决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局部通信资源不足的问题,使各电信运营企业的通信资源能够得到合理调剂,有效共享,确保网络通畅。 (六)宣传、培训和演练 各电信运营企业,平时应加强对通信网络安全和应急通信的宣传,以及对各电信运营企业通信保障人员的技术培训,根据实际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突发事件的通信应急保障演练,以保证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通信应急保障的能力。 (七)督促检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通信应急保障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 (八)其他保障 *.交通保障 公安交警部门负责为执行应急处置任务的通信应急保障车辆及通信应急保障物资运送车辆提供优先通行;各电信运营企业负责为通信应急保障物资的调配提供必要的交通运输工具支持,以保证通信应急保障物资及时到达。 *.电力能源供应保障 各电信运营企业应按国家相关规定配备应急发电设备。及时向电力部门通报电力中断的有关情况,电力部门优先保障通信设施的 *.政府支援保障 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当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确保通信应急保障物资、器材、人员运送的及时到位,确保现场应急通信系统的电力、油料供应,在通信应急保障现场处置人员自备物资不足时,负责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和社会支援力量。 *.资金保障 因突发事件造成的通信应急保障处置和实施重要通信保障任务所发生的通信保障费用,一般由各电信运营企业自行承担。 本方案由西湖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九)方案生效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