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5-05-29 00:00:00
某部超市便民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超市便民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 |
某部超市便民服务项目 |
提供超市服务,服务院内在职人员及家属。超市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办公用品、文体用品和生活用品等。 |
海淀区某院 |
*年 |
|
说明: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形式组织实施。乙方应保证服务质量,确保服务保障对象满意度达到**%(含)以上。甲方每季度组织一次面向服务保障对象的满意度测评,并及时将测评情况反馈乙方。甲方续签需求根据满意度测评结果决定。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项目预算:无;
*.单位提供***㎡用房,视情为经营人员提供简易住宿场所,不收取房屋设施和场地使用管理费,服务方经营过程中消耗的水电气热费、经营场所及设施维修等费用自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且无外资背景;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十)投标人在北京地区有稳定的货源筹措渠道,能够满足多元化购物和部队应急活动物资筹措各类需求。
(十一)军队采购网入库证明。
注意事项:为响应相关政策,供应商参加各采购服务站组织实施的采购活动,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请各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详情请查询****年*月**日于《军队采购网》(****.***.**)发布的《关于启用新版供应商管理系统公告》。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年*月**日至*月*日,每日上午*:**至**:**,下午*:**至*:**。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具体地点电话咨询)。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且无外资背景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具体地点电话咨询)。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具体地点电话咨询)。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踏勘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具体地点电话咨询)。
(三)联系人:文助理。
(四)联系电话:************,***********。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十、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文助理、袁助理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