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2025-05-29 00:00:00
彭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彭泽县***千伏电缆迁建工程变更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变更。原《关于彭泽县***千伏电缆迁建工程立项的批复》(彭发改字〔****〕***号)作废。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彭泽县***千伏电缆迁建工程立项。
二、项目法人:彭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建设地点:彭泽县双峰大道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新建电缆从渊明路旁原接头井处开始,新建电缆与原电缆对接,利用原电缆通道敷设双回电缆至渊明路与双峰大道路口,在该路口顶管至原刚管杆旁绿化带处,新建双回电缆(开挖敷设)至地块红线东南角处,再新建至变电站围墙外,新建三通井,从三通井分两个单回直埋敷设至构架处,上构架。线路总长度*.**公里。开挖段电缆管沟采用混凝土包封内穿高强管的结构形式,长约*.**公里;顶管段管沟长约*.*公里;直埋段长约*.**公里(为两个单回)。电缆工井采用钢筋混凝土的结构形式,设计有三通工井*个、转角工井*个、中间接头井*个。拆除海彭双线电缆终端钢管杆*基,拆除红彭线电缆终端钢管杆*基、耐张角钢塔*基;拆除海彭双线导、地线亘长*.*公里,拆除红彭线导、地线亘长*.*公里。拆除处有一处跨越*****线路。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万元,资金来源为县政府投入。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来我委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八、请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进一步论证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抓紧落实规划选址、项目土地等前置审批手续及行业管理部门的意见、资金来源等前期工作和具体建设方案,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九、项目单位应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十、需要使用砂浆的项目,请按照《彭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彭泽县使用预拌砂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彭府办发[****]**号)执行。
十一、项目联系人:章琪琳 联系电话:***********
此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