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2025-05-29 00:00:00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隆安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隆安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隆安县城厢镇文塔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广西红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隆安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一)负责大院人员、物品、车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驶停放秩序等管理服务。
(二)负责大院内公共秩序及协助处理区域内一切与治安有关的事项。公共区域的安全防范、公共秩序维护和消防安全,包括门岗执勤、巡视、防盗、防火、灭火等。
(三)环境卫生服务。负责大院内所有公共区域、办公区内全部场所环境卫生,包括大楼离地三米以下玻璃等的清洗,并不定期对区域内的杂草进行清理。
(四)负责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及除“四害”服务。
(五)协助、配合采购单位做好消防、监控及电动车充电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巡查及消防火灾隐患的排查工作,及时有效监控与处置。
(六)协助、配合采购单位做好大院内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整改等安全事务工作。
(七)配合采购单位与辖区区域内的公安、消防、城管、卫生等部门对公共安全、消防、卫生等事务的沟通和联系。
(八)负责门岗**小时执勤监控工作。
(九)采购单位与成交单位协商后,认为有必要交给成交单位的其他项目。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其他*在线询价
七、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