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内江-2025-05-28 00:00:00
采购人:内江市东兴区农业农村局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名称:内江市东兴区****年川南中稻再生稻产业集群项目耕种管收社会化服务
二、项目预算资金:财政资金,人民币*******元(大写:壹佰零伍万元整)
三、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服务内容
对项目实施区域再生稻实施病虫害统防统治、增施叶面肥*.*万亩(*万亩次,苗期和穗期各一次)。
(二)服务配置要求
*****亩再生稻病虫害统防统治、增施叶面肥,采取如下技术措施:
序号防治时间服务内容使用的产品及参数指标建议亩用量
*苗期飞防一次病虫害防治第一次
*、使用的产品:甲维·氯虫苯(总有效成分含量:**.*%);剂型:悬浮剂;
*、使用的产品:三环唑(总有效成分含量:**%);剂型:悬浮剂。甲维·氯虫苯**** + 三环唑****
增施叶面肥第一次*、磷酸二氢钾,纯度(以干基计)≥**%,****≥**%,***≥**.*%。磷酸二氢钾****
*穗期飞防一次病虫害防治第二次*、使用的产品:氯虫苯甲酰胺·茚虫威(总有效成分含量:**%),剂型:悬浮剂;
*、使用的产品:肟菌·戊唑醇(总有效成分含量:**%);剂型:悬浮剂。氯虫苯甲酰胺·茚虫威**** + 肟菌·戊唑醇****
增施叶面肥第二次*、磷酸二氢钾,纯度(以干基计)≥**%,****≥**%,***≥**.*%。磷酸二氢钾****
注:*、建议亩用量是根据统防统治所需使用各种农药肥料登记亩使用量,结合项目实施区域再生稻病虫害防治实际情况需要,综合考虑达到防治效果和再生稻病虫害对农药肥料产生的耐药性等因素的推荐使用量。
*、本项目服务投入所需的磷酸二氢钾产品技术参数以供应商提供的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检验报告上的参数为准。本项目服务投入所需的农药产品技术参数以供应商提供的生产厂家合法有效的农药登记证上载明的技术参数为准。
*、统防统治服务中使用的植保无人机由供应商提供,采用以植保无人机防治为主,人工为辅的方式来进行防治。
★(三)具体服务范围表
序号镇、街道项目实施面积(亩)
*高梁镇****
*永福镇****
*富溪镇****
*白合镇****
*郭北镇****
*杨家镇****
*双才镇****
*田家镇****
*平坦镇****
合计*****
(四)服务要求
*.供应商应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及自身管理经验对本项目的实施背景和重难点进行分析。
★*.(*)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对本项目服务配置的所有相应农药产品在有效期内的《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产品执行标准(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成交后签订合同前须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检验报告原件(所有相应农药产品)用于核查。无法提供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取消成交资格。
(*)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本项目服务所配置的磷酸二氢钾产品的检验报告(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成交后签订合同前须提供投标时所提供的磷酸二氢钾产品检验报告原件(所有相应肥料产品)用于核查。无法提供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取消成交资格。
(*)为保障响应产品的质量,若供应商所响应的农药产品是在经销商处购置或供应商自身为农药产品经销商,投标时须提供所响应的农药产品对应经销商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供应商需要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回收实施方案,回收本次投入品包装物;建立回收管理制度,按采购人要求到指定地点统一施药施肥和统一专业化防治、统一收集农药和肥料包装废弃物、作业人员统一防护;并制定回收保障措施,以避免造成面源污染。
★(*)统防统治期间,作业完成后需提供乡镇汇总面积确认材料、受益农户名册、项目汇总材料,提供相应的作业过程水印图片,并在相应的服务区域进行公示。
★*.在实施过程中,对人员及其他动植物(如蚕桑、水产、蜜蜂等)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安全问题,均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供应商应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及自身管理经验,提供再生稻病虫害防治方案和服务配置所需产品、设备准备方案以保障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供应商应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及自身管理经验提供应急处理预案,能对突发事件和技术问题进行及时的响应和处理。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供应商将自行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环境安全,一切安全责任与采购人无关。实施过程中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应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及自身管理经验做好人员配备和分工、进度保障,以保障能在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内顺利完成本次统防统治服务。
★(*)验收时,项目实施区域防控效果须达到**%以上,指导服务满意度须达到**%以上,重大病虫害危害损失率须低于*%,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率须达到***%。
*.(*)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特点提供质量保障方案,对所用服务产品的质量负责,若因由供应商选用的产品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服务主体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在作业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利在任何时间要求供应商对服务产品进行随机抽取并送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若样品送检不符合服务要求规定,将终止服务主体服务资格,抽检不合格所产生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使用的所有服务产品须与响应文件中响应的服务产品一致,提供虚假产品或产品不一致的供应商取消成交资格。
*.售后服务:
(*)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特点,配置售后服务人员。提供技术在线支持服务(微信咨询,电话咨询或其他形式),直接面对服务对象解决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突发问题,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特点建立售后服务管理体系并进行售后服务响应,自接到项目区发出的统防防治服务技术问题求助后,需向用户提供*×**小时技术支持与上门服务,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小时。
(五)商务要求:
★*、供货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价款
合同价是供应商响应本项目要求并通过的最终应报价的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用、保险、利润、产品运输、储存、税费、管理、包装废弃物回收、售后服务费用等一切费用。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预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服务结束后资料归档完成且经采购人审核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验收合格且提供等额的正式有效票据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支付合同总金额剩余的**%。
★*、验收标准
(*)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号)的要求、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采购人最终整体验收结果合格的,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采购人按采购合同约定支付采购资金;验收结果不合格的,不予支付采购尾款。
(*)验收时应当邀请*个以上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参与验收并签署意见,并将验收结果于验收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省政府采购网”(采购一体化平台)、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公开渠道向社会公告,并在签署验收单后*个工作日内交验收单(复印件)及验收公告网址、截图于县(区)财政部门备案。
*、其他
(*)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有利于实施本项目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有利于实施本项目的履约能力证明材料,包括项目团队人员、配备相关机械设备,以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有利于实施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应包含:①项目实施背景和重难点分析;②人员配备及分工方案;③质量保障方案;④进度保障方案;⑤再生稻病虫害防治方案;⑥服务配置所需产品、设备准备方案;⑦应急处理预案。
(*)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有利于实施本项目的废弃包装回收方案应包含:①回收实施方案; ②回收管理制度; ③回收保障措施。
(*)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有利于实施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应包含:①售后服务管理体系; ②售后服务人员配置; ③售后服务响应时间。
注:以上带★符号的项为实质性要求,有负偏离或不满足,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人:内江市东兴区农业农村局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名称:内江市东兴区****年川南中稻再生稻产业集群项目耕种管收社会化服务
二、项目预算资金:财政资金,人民币*******元(大写:壹佰零伍万元整)
三、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服务内容
对项目实施区域再生稻实施病虫害统防统治、增施叶面肥*.*万亩(*万亩次,苗期和穗期各一次)。
(二)服务配置要求
*****亩再生稻病虫害统防统治、增施叶面肥,采取如下技术措施:
序号防治时间服务内容使用的产品及参数指标建议亩用量
*苗期飞防一次病虫害防治第一次
*、使用的产品:甲维·氯虫苯(总有效成分含量:**.*%);剂型:悬浮剂;
*、使用的产品:三环唑(总有效成分含量:**%);剂型:悬浮剂。甲维·氯虫苯**** + 三环唑****
增施叶面肥第一次*、磷酸二氢钾,纯度(以干基计)≥**%,****≥**%,***≥**.*%。磷酸二氢钾****
*穗期飞防一次病虫害防治第二次*、使用的产品:氯虫苯甲酰胺·茚虫威(总有效成分含量:**%),剂型:悬浮剂;
*、使用的产品:肟菌·戊唑醇(总有效成分含量:**%);剂型:悬浮剂。氯虫苯甲酰胺·茚虫威**** + 肟菌·戊唑醇****
增施叶面肥第二次*、磷酸二氢钾,纯度(以干基计)≥**%,****≥**%,***≥**.*%。磷酸二氢钾****
注:*、建议亩用量是根据统防统治所需使用各种农药肥料登记亩使用量,结合项目实施区域再生稻病虫害防治实际情况需要,综合考虑达到防治效果和再生稻病虫害对农药肥料产生的耐药性等因素的推荐使用量。
*、本项目服务投入所需的磷酸二氢钾产品技术参数以供应商提供的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检验报告上的参数为准。本项目服务投入所需的农药产品技术参数以供应商提供的生产厂家合法有效的农药登记证上载明的技术参数为准。
*、统防统治服务中使用的植保无人机由供应商提供,采用以植保无人机防治为主,人工为辅的方式来进行防治。
★(三)具体服务范围表
序号镇、街道项目实施面积(亩)
*高梁镇****
*永福镇****
*富溪镇****
*白合镇****
*郭北镇****
*杨家镇****
*双才镇****
*田家镇****
*平坦镇****
合计*****
(四)服务要求
*.供应商应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及自身管理经验对本项目的实施背景和重难点进行分析。
★*.(*)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对本项目服务配置的所有相应农药产品在有效期内的《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产品执行标准(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成交后签订合同前须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检验报告原件(所有相应农药产品)用于核查。无法提供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取消成交资格。
(*)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本项目服务所配置的磷酸二氢钾产品的检验报告(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成交后签订合同前须提供投标时所提供的磷酸二氢钾产品检验报告原件(所有相应肥料产品)用于核查。无法提供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取消成交资格。
(*)为保障响应产品的质量,若供应商所响应的农药产品是在经销商处购置或供应商自身为农药产品经销商,投标时须提供所响应的农药产品对应经销商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供应商需要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回收实施方案,回收本次投入品包装物;建立回收管理制度,按采购人要求到指定地点统一施药施肥和统一专业化防治、统一收集农药和肥料包装废弃物、作业人员统一防护;并制定回收保障措施,以避免造成面源污染。
★(*)统防统治期间,作业完成后需提供乡镇汇总面积确认材料、受益农户名册、项目汇总材料,提供相应的作业过程水印图片,并在相应的服务区域进行公示。
★*.在实施过程中,对人员及其他动植物(如蚕桑、水产、蜜蜂等)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安全问题,均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供应商应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及自身管理经验,提供再生稻病虫害防治方案和服务配置所需产品、设备准备方案以保障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供应商应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及自身管理经验提供应急处理预案,能对突发事件和技术问题进行及时的响应和处理。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供应商将自行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环境安全,一切安全责任与采购人无关。实施过程中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应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及自身管理经验做好人员配备和分工、进度保障,以保障能在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内顺利完成本次统防统治服务。
★(*)验收时,项目实施区域防控效果须达到**%以上,指导服务满意度须达到**%以上,重大病虫害危害损失率须低于*%,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率须达到***%。
*.(*)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特点提供质量保障方案,对所用服务产品的质量负责,若因由供应商选用的产品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服务主体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在作业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利在任何时间要求供应商对服务产品进行随机抽取并送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若样品送检不符合服务要求规定,将终止服务主体服务资格,抽检不合格所产生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使用的所有服务产品须与响应文件中响应的服务产品一致,提供虚假产品或产品不一致的供应商取消成交资格。
*.售后服务:
(*)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特点,配置售后服务人员。提供技术在线支持服务(微信咨询,电话咨询或其他形式),直接面对服务对象解决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突发问题,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特点建立售后服务管理体系并进行售后服务响应,自接到项目区发出的统防防治服务技术问题求助后,需向用户提供*×**小时技术支持与上门服务,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小时。
(五)商务要求:
★*、供货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价款
合同价是供应商响应本项目要求并通过的最终应报价的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用、保险、利润、产品运输、储存、税费、管理、包装废弃物回收、售后服务费用等一切费用。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预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服务结束后资料归档完成且经采购人审核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验收合格且提供等额的正式有效票据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支付合同总金额剩余的**%。
★*、验收标准
(*)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号)的要求、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采购人最终整体验收结果合格的,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采购人按采购合同约定支付采购资金;验收结果不合格的,不予支付采购尾款。
(*)验收时应当邀请*个以上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参与验收并签署意见,并将验收结果于验收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省政府采购网”(采购一体化平台)、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公开渠道向社会公告,并在签署验收单后*个工作日内交验收单(复印件)及验收公告网址、截图于县(区)财政部门备案。
*、其他
(*)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有利于实施本项目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有利于实施本项目的履约能力证明材料,包括项目团队人员、配备相关机械设备,以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有利于实施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应包含:①项目实施背景和重难点分析;②人员配备及分工方案;③质量保障方案;④进度保障方案;⑤再生稻病虫害防治方案;⑥服务配置所需产品、设备准备方案;⑦应急处理预案。
(*)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有利于实施本项目的废弃包装回收方案应包含:①回收实施方案; ②回收管理制度; ③回收保障措施。
(*)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有利于实施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应包含:①售后服务管理体系; ②售后服务人员配置; ③售后服务响应时间。
注:以上带★符号的项为实质性要求,有负偏离或不满足,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