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05-28 00:00:00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铸锻厂生铁采购项目 ***** 年第三批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情况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铸锻厂生铁采购项目 ***** 年第三批( 项目 编号: *************** )于 **** 年 ** 月 ** 日 完成评 标工作 ,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天宝佳鑫科贸(北京)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安徽铁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常州市晋文商贸有限公司
公示截止日期为 **** 年 ** 月 ** 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招标人或 招标 代理机构反映。
招标人: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铸锻厂
招标 代理机构: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 ** 栋
联系人:左工
电话: ***********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 一 )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 ,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 ( 如有 ) ;
* 、被异议人名称;
*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需有委托授权书 ) 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 , 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 二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不予受理:
*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 , 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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