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2025-05-27 00:00:00
洪湖市第一中学所属一批报废家具用具处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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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披露项目编号:***************(******)
转让底价*.**万元
交易品类资产转让
资产类别
所在地区湖北省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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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 |
挂牌结束日期 |
********** |
保证金(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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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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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李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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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
洪湖市第一中学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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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洪湖市第一中学所属一批报废家具用具处置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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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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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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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截止日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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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述 |
处置资产为洪湖市第一中学所属一批报废家具用具,资产包括学生桌椅一批、会议桌椅***套、铁床架***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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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在地 |
湖北省 * 荆州市 * 洪湖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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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披露 |
*.转让标的是以转让方提供洪湖市量信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洪量信评报字[****]第**号的评估报告为准进行挂牌,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移交、拆除、装卸、运输、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报废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标的目前已部分被拆除分割,成交后转让方按照现状进行移交,不承诺质量及功能性,转让标的以挂牌公告展示时现场踏勘确认现状为准。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报废资产的数量、重量、规格、材质、尺寸、完整、功能、性能及文件等方面的瑕疵为由退还转让标的、改变交易结果和价格、拒付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现场勘查的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及瑕疵已确认,受让后责任自负。 *.受让方须自移交*日完成标的的装载、转运及清场工作。标的物拆卸、装载、运输及产生的相关费用和安全责任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成交款由转让方出具收款收据。 *.标的勘查联系人:朱主任;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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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挂牌起始日期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均须交纳*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服务费用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服务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在收到全部的交易价款和全部产权交易服务费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我方同意上述保证金、交易价款、产权交易服务费用等资金由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过“*产权”平台代为收付,但相关资金的发票由实际交易对方出具,我方对此不持异议。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前 |
保证金交纳说明 |
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均须交纳*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机构交易费后,余额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成为受让方者,该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机构交易费后,余额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未能成为受让方者,该保证金自办理完退款手续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三个工作日内不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三个工作日内不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的;④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费用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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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洪湖市第一中学 |
资产评估情况
估值机构 |
洪湖市量信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核准或备案 |
核准 |
核准或备案机构名称 |
洪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核准(备案)日期 |
********** |
评估基准日 |
********** |
评估值(万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