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 交警支队井湾子车管所(便民服务中心)维修改造项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 )的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交警支队井湾子车管所(便民服务中心)维修改造项目 (*)工程地点:长沙市交警支队井湾子车管所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工程内容:详细见签证单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工程承包范围:详细见签证单内容
详细见签证单内容
无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元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刘新良 法定代表人: 刘湘黔 委托代理人: 无 委托代理人: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