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2025-05-28 00:00:00
补遗公告
发布单位: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京港高速铁路九江至南昌段******标项目经理部
发布时间:**********
投标截至时间:********** **:**:**
物资采购询价函
询价函编号:***********************
各潜在报价人:
一、需求内容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昌九高铁******标项目经理部因施工生产需要,需采购材料,具体规格、数量、技术要求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单位 | 需求数量 | 备注 |
* | 混凝土 | *** ** | 方 | ***.* | ||
* | 混凝土 | *** | 方 | *** | ||
* | 混凝土 | *** | 方 | ***.* | ||
* | 混凝土 | *** | 方 | ** | ||
* | 混凝土 | *** | 方 | *** | ||
* | 混凝土 | *** | 方 | ** | ||
合计 |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注册资金***万元以上。
*.报价人营业范围包含本次询价材料,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报价人需有满足本项目施工需要的生产能力,物资质量须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报价人非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工程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禁止合作名单。
*.本次招标物资的招标单价为固定单价,在合同期内采购单位不做任何调整。
*.物资报价表要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不得打印签字。
三、结算付款方式
*、结算货款:结算货款=实收数量×结算单价。
*、结算方式: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在甲方指定的交货点合格交付货物后,凭以下所列单证按月向甲方结算货款。上月**日至本月**日为一个供应周期,在每个月**日前乙方指定专人与甲方进行单据核对,并确保数量无误,每月**日前提供全额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已交货且未结算物资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符合规定的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
(*)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结算时间区间内的物资供货明细记录;
(*)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结算单价确认书。
*、结算要求:乙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账户,如乙方账户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签订合同变更或补充协议,否则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结算采用一票制结算。
*、结算期限:结算期限:以银行转账、铁建银信或其他票据进行结算,结算完成后甲方三个月内支付该批物资 **%的货款,剩余**%货款在供货完毕且无其他质量缺陷六个月后无息支付,乙方同意甲方可视资金状况延长付款期限,并且甲方不承担延期或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利息等费用.
*、 报价为浮动价
*、报价基准价为***元/吨
*、结算单价=到货日信息价(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应混凝土单价)+固定差额,
网站*****://***.*******.***.**/***/********/*****.****
四、报价资料
*.营业执照;
*.法人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联系电话);
*.物资报价表;
*.廉政告知函;
请各报价人按照我单位要求,于****年*月**日**时**分前予以报价,报价资料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郭乐
联系方式:***********
邮箱:*********@**.***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昌九高铁******标项目经理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