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黄山市分公司员工食堂食材及托管服务采购(二次) 澄清公告
2025-05-23
安徽/黄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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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黄山市分公司员工食堂食材及托管服务采购(二次) 澄清公告
安徽/黄山-2025-05-23 00:00:00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黄山市分公司员工食堂食材及托管服务采购(二次) 澄清公告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黄山市分公司员工食堂食材及托管服务采购(二次) 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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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黄山市分公司员工食堂食材及托管服务采购(二次)

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供应商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黄山市分公司员工食堂食材及托管服务采购(二次)(项目编号:*****************相关问题澄清发布如下,请各潜在供应商按此内容进行响应文件的编制及相关活动。

一、本项目商务、技术评审中包*员工食堂食材采购“业绩”评分项,原内容为:*、*****月*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每提供一个单项合同中不少于**万元的本市范围内(含区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员工餐厅食材配送业绩,得*同一业主单位统计一次。本项满分**分。

*、投标人提供符合(*)的业绩中,每超过**万元的加*分,最多加*分。

*、投标人提供的符合以上要求的项目业绩中,每提供一份本市范围内(含区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业主的好评证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得*分,最多得*分。

现变更为:*、****年*月*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每提供一个单项合同中不少于**万元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员工餐厅食材配送业绩,得*分(同一业主单位统计一次)。本项满分**分。

*、投标人提供符合(*)的业绩中,每超过**万元的加* 分,最多加*分。

*、投标人提供的符合以上要求的项目业绩中,每提供一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业主的好评证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得*分,最多得*分。

二、本项目商务、技术评审中包*员工食堂食材采购“服务方案”评分项中原内容“在本市范围内(含区县)注册有服务机构,能够提供本地化服务的,得*分。”

现变更为:“在本市范围内(含区县)注册有服务机构,能够提供本地化服务的,提供营业执照或在本市具有固定办公场所,提供房屋租赁协议。”

三、本项目原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年*****:**(北京时间)

此澄清公告(共*页)作为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他内容不变

联系人:王宏源

电话:*****************,***********

邮箱:*********@**.***

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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